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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阿姨炒了

(2009-08-14 23:52:54)
标签:

杂谈

找住家阿姨,就像婆婆给儿子找媳妇吧,顺眼的、顺心的很难找到。

 

把阿姨炒了,很坦然,没觉得对不起谁,就是觉得对得起自己的老娘和自己的钱袋子。

妈妈说:“求求你,别再给我找住家阿姨了,我认了晚上自己多干点。”

 

阿姨今天下午按照约定是去姐姐家帮忙打扫卫生的,那是我的亲姐姐,妈妈的亲女儿。整个下午,卫生没搞彻底,倒是在姐姐面前给我和妈妈告了一下午的状。

 

傍晚,阿姨刚下楼,姐姐就打电话给我,让我辞了她,怕出事,觉得这个人精神有问题。

 

第一,正常人都不会到女儿面前告妈妈的状,到姐姐面前告妹妹的状。

第二,正常人都不会因为我妈妈不让一个大人和七岁小孩争嘴而生气。

第三,一个阿姨不应该跟一个看着两个不满四个月大的孩子的老人说:“我干了一天的活,你还不给我做饭,让我饿肚子!”

第四,正常人都不会不顾自己的肚子饥饱,把家里顿顿剩饭全部风卷残云般的吃光,吃的自己像个饭桶。美其名曰,怕你们家浪费。

第五,正常人不会以为雇主为了省一百元的介绍费,就不肯炒掉一个不称职的阿姨,临走,他跟我妈妈说,你们不让我干了,你们交的介绍费也退不回来了,你们真傻!

 

晚上,八点,趁着还有她返回临时住所的公交车,我把她辞了,怕她真的精神有问题。走之前结清工资,一个月1300元,26个工作日,每天50元,一共工作了8天,其中一天周日不付钱,她偏找我妈妈要450元,说他的周日是带薪假期。我说如果周日带薪,俺就是1300除以30天,再乘以9天,钱更少,你不划算。她说一天就是50元,50元乘以9天。她可是高中毕业呀,不过学文科,没考上大学,看来数学真的是一塌糊涂。

 

只好给家政介绍所电话,人家告诉她,工作八天400元的工资,这才肯拿了钱走人,临走找我妈妈要了一个面包,说没有晚饭。不是不想给他吃晚饭,实在是我和如意出门了,妈妈一个人在家看两个孩子,还没做饭。给了她一个面包,她拿走了。让我感觉很不好,毕竟她高中毕业,应该有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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