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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韵、新韵及格律诗申遗

(2010-06-27 12: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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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食蛤心话

日前,菊斋古典论坛上有人帖出《关于格律诗词创作申报联合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倡议书》,谓:为传承和保护中华文化传统,眭谦(伯昏子),张孝进(半坡村),檀作文(周穆王),徐晋如(胡马)共同发起倡议:为“格律诗词创作”申报联合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坛上有版主跟帖攻之,立足点乃是一代有一代之诗韵,今人写格律诗不必遵用唐韵。吾人固认为申遗事甚无谓,因诗歌作为音乐性文学式样,各国皆有声律之讲究,格律并非华夏诗词独有之现象。但本侠于攻击方的立场,尤觉荒谬。转几段跟贴对话,间接以明洒家见解(双线上为他人提问或发言,双线下为本人之回复):

 

(他人)1、格律诗,一般认为唐人定型成熟,宋人用的可否是唐人之韵?明清用的可是唐人之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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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斋):明清用的也即是唐人之韵,只是接受了从《集韵》开始的、南宋平水韵完成了的对唐代许敬宗奏议的贯彻,即对同用的韵部进行了大合并。平水韵诸韵书与《切韵》、《广韵》、《集韵》是一致的。至于《中原音韵》只对曲创作适用,并未影响到格律诗,而《洪武正韵》并未实际施行。南宋及元明以下,格律诗只有一个通用的法典,就是平水韵。今人臆造的新韵只是新诗的方便,与旧体无关。虽然如此,洒家还是觉得,申请将格律诗创作列入世界非遗名录,基本上是几个拖辫子酸腐才子们的一大妄举。

 

(他人)2、前一个用韵系统中某部的所有字,到下一个韵书里,恐怕不是是简单的全部一起整合到同一部中而不出现少数流窜他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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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斋):非也。韵系并非韵书。韵系又称为音系。汉语只有四个音系:《诗经》音系或上古音系、《切韵》音系或中古音系、《中原音韵》音系及《洪武正韵》或近古音系、现代汉语音系。其中,《切韵》音系尽管是中古的特征,但实际上是从隋唐至明清唯一有效的格律诗规范。近古音系主要是曲词的规范。一个音系的规范性,在于它的声、韵、调三者的整一性和稳定性。《中原音韵》并不是对《切韵》的局部调整和合并,而是整个系统的不同,比如,后者的声类、韵部皆异于前者,而声调上最大的不同就是入派三声。《切韵》系统的各种韵书,收字、归类及韵母也不尽相同,但这丝毫不影响它们在音系上的一致性。格律诗也就是狭义的旧体诗。用新韵怎能写旧体诗?这不是笑话么。

 

(弱斋)3、格律诗也就是狭义的旧体诗。用新韵怎能写旧体诗?这不是笑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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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未必。且细枝末节,偏离主题,不值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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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斋):你是否觉得旧体诗应该有统一的规范?如果是,除了《切韵》系的平水韵,其规范还能是什么?难道旧体诗应该用新诗的规范?况且,新诗也绝无规范可言。

 

(他人)4、单就音韵而言。《宋本广韵》中“那”“尚”字皆有平声。手上无《平水韵》的实体书,有书的同学可查阅下,看这两字有无平声。这两字并非生僻字,而从录入到网上的平水韵集中,皆归入仄声。恐怕又有不少唐宋先贤按照“标准”,被遗羞了。《洪武正韵》一书,编于洪武年间,本来目的却是用于诗歌创作的。湖北大学张志云06年有篇《国家意志与社会选择——《洪武正韵》在明代的实际功用》论文,一半篇幅研究的是明人诗歌创作中《洪武正韵》与《唐韵》的选择变化。注意,所引用的材料中,明人讨论的是《正韵》与《唐韵》/“唐礼部韵”的关系,毫不牵涉“平水韵”。

题外话:平水韵的与唐宋韵之间的差异被抹去,它的后来居上上位并“独家代理”中华诗词创作用韵,很是可疑。如果从韵部减少简化方便创作的角度推理平水韵最后上位成功并推广,可;但这一简化顺应现实的趋势下,格律诗被瓦解了么?为什么同属这一从实际出发的方便趋势下的词韵体、新韵体,就是瓦解格律诗遗产?“瓦解论”的同学们,大象可不是一条腿的,摸的时候要睁开眼,说的时候不要信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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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斋):《切韵》系的韵书很多,岂可因其某些字在声韵调上的归并和调整就改变了其属于《切韵》音系的性质?《唐韵》也可以用来指称《切韵》,这是常识,岂可不知?孙愐的《唐韵》已佚,清代纪晓岚的儿子纪容舒辑有《孙氏唐韵考》五卷。明末顾炎武并未见过《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王三)等唐代《切韵》系韵书,他的《唐韵正》是用诗经古音来纠正《广韵》的,因为宋代的《广韵》是增补《切韵》而成(“广”字意为增广),其通行后,陆、长孙、李、孙诸家《切韵》书全部废止,直到清末,人们并未见过隋唐《切韵》各书的全璧面目。于是,《广韵》遂有《切韵》之名。《集韵》、《景佑礼部韵略》(《集韵》的缩略本)并未改变《广韵》构架,但韵分独用、同用。直到《壬子新刊礼部韵略》等韵书(即平水韵书)将广韵206韵归并为107韵或106韵,这便是清代《佩文韵府》和佩文诗韵所遵从的范式。

 

(弱斋)5、“《唐韵》也可以用来指称《切韵》,这是常识,岂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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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这帖子里,大用切韵这个词汇,有时又要加上“音系”二字。而“切韵”一词,除了可以和音系相关外,狭义的还和《切韵》一书相关。网络临屏,标点符号的通融为常见。但是,《唐韵》与《切韵》岂是同一本书?两者韵部也微有变化,这是常识,在表述时,岂可不知?岂可用“就是”二字?单就这句话而言,建议你用“唐韵属于切韵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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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斋):看来,兄对音韵史及有关定论不太熟悉。否则,不会有这种建议的。《唐韵》不是指《唐韵》这一本韵书,它还指唐代长孙纳言、李舟、王仁昫等唐人的切韵韵书。此外,据邵荣芬先生言,唐代也有以《广韵》(即增广《切韵》)为名的韵书,所以“唐韵”二字正如顾炎武所理解的,也是可以指代“广韵”的。这就是为什么陈彭年的官修韵书要冠以“大宋重修广韵”之名。

 

(他人)6、不改变,要说“切韵音系”,可,要把平水韵抬高到切韵音系的独家代言,不可。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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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斋):呵呵。平水韵是啥?就是指平水人刘渊的《壬子新刊礼部韵略》为代表的切韵系诗韵啊。何为“礼部韵略”?即是官修诗韵的缩略本啊。在理论上,《切韵》系韵书存世的也不少,但在礼部举试的实践中,平水韵作为《壬子新刊礼部韵略》的简称(据学者考证,106韵或107韵韵书有四种,其中三种为晋阳平水人所作),从南宋、金、元、明、清,一直都是独家代言的作诗规范。这是一点疑问也没有的。“平水”二字,只不过是作为106韵或107韵《切韵》系韵书的一个代名词。

 

(他人)7、“切韵”“唐韵”如兄所言,确实不可简单的指特定名词的该书,回到那个主题帖上,如果用“平水韵系”,俺亦觉得更符合古人实际些——虽然个人以为用“切韵韵系”或从兄而来用“唐韵韵系”更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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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斋):平水韵是对《切韵》系统(包括广韵、集韵)的大归并,不能称为“平水韵系”,如果要以音系相称,也只能称为“切韵韵系的平水韵”。

 

(他人)8、兄所言之平水韵的含义概念,那帮妄人们未必认可,平常诗友们未必能认识到如此全面。就连古人,如前引湖北大学那篇论文里,所引明人的几则言论里,亦不用 “平水韵(系)”这个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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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斋):《洪武正韵》,明初以来对吾国的诗创作影响甚小,终明之世,士子奉为圭臬的还是从旧韵(切韵系)改制的《韵府群玉》。《洪武正韵》对朝鲜的影响较大。可参见莫友芝《韵学源流》,莫氏抨为“历代韵书至是而变极矣...盖明太祖既欲造此以更古法...(宋)濂亦阿意舞文耳”,并谓“终明之世竟不能行于天下,则是非之心终有不可夺也”。区区“湖北大学论文”云云,未达一间之见,何能与知乎此耶。

 

(他人)9、莫之论,不足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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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斋):莫友芝是著名学者、清诗大家,汝等岂可一言盲目否定之?李东阳《怀麓堂诗话》有谓:“国初顾禄为《宫词》,有以为言者,朝廷欲治之,及观其诗集,乃用《洪武正韵》,遂释之,此书初出时亟欲行之故也”。试看明前后七子,诗韵皆从平水旧律,三二奉旨庸生,何足数哉。可知《正韵》之自兹而后必不能行也。《正韵》尽管是对《中原音韵》的一个有限的反动(比如,对入声韵部的恢复),然而整体上却是逆古而行。《切韵》系统对于近体诗而言,是唯一有效的规范,特别是在旧王朝及其科举制度废止之后,在新文学运动之后,它就成了历史,成了记忆,成了超稳定结构,没有任何被取代的可能了。哪怕是当今官定一部新诗韵,也只能规范白话诗。再进一步说,隋唐《切韵》系的韵书,也不是凭空杜撰的,而是对六朝以来的经典诗作和南北语音情况进行归纳而成为规范的。当今如修一部新的格律诗韵,也会是闭门瞎造,由于没有新韵经典诗作之支撑,势必会胎死腹中,或生而不长,沦为笑料。今人智小力薄,多欲好利,挂一漏万,岂能与用心专一之古人相角于旧式艺文场哉。

 

(他人)10、兄之“平水”二字,以确指这106107韵的切韵韵系韵书了。从上文所列举朝代看来,兄当亦认可不能说用平水韵才能是格律诗了。那么,即以兄之所举朝代而言,明之《洪武正韵》在士林中使用过,不必言了;而上帖所举之例中,明人亦未专言“平水”二字,道明人用“平水”(此二字特定指向106107韵),兄还须引言或引例证明。再推及《壬子新刊礼部韵略》,兄以“在礼部举试的实践中”为出发角度,那么,这一官方力量,是否真正介入了(前人有拉礼部为大旗的)?最重要的是,是何时介入的?兄所言之“南宋”,且“一直”,恐怕有误。还是四库提要之语——“今按《唐韵》,及《宋礼部韵》皆上平二十八部,下平二十九部。至理宗末,平水刘渊始并为上下平各十五部。弃疾当高、孝、光、宁之朝,平水韵未出,安得而用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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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斋):汝斯乃于无缝处钻海生尘矣。平水韵是南宋后的《切韵》系诸韵书之代名词,之前则是《集韵》、《广韵》、《唐韵》、《切韵》。今之平水韵,在韵书名上只可上溯南宋,在精神上则与陆法言《切韵》一脉相承,换句话说,平水韵的性质本属《切韵》系统,但《切韵》系诸多韵书不可皆称平水。你的明白?

襟肘同见,便不能隅反。借尔不解之言,措余笃古之论,嘤其鸣也,非敢望众所周知,而期于座中必有当行之赏音矣。凡百君子,学而后能知,不学则只能射覆猜谜,徒伤脑筋,兼耗光阴。勉旃。

 

(弱斋记于20106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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