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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两用”歇菜了

(2006-09-21 22:38:38)
分类: 杂谈随想
近日有外地朋友来北京发展,于是尽些地主之宜,帮朋友出谋划策自是义不容辞。
 
朋友不是来找工作的,而是来给在首都发展的朋友提供工作机会的。
自己开公司第一个问题就是选办公地点,然后注册,于是我帮他找到了一个交通方便,环境也还不错的商住公寓,价钱不能用合理来形容,应该说便宜,大家都非常高兴。但是。。。
北京市工商局今年六月出台了一条规定,除纯商用写字楼外,其他任何属性的房屋不得用于公司注册地,于是,我们已经付了一年的房租+换掉的地毯+新装的窗帘+······都成为无用功,忙活了半天整个工作又回到了起点——寻找办公场所。
 
“商住两用”的概念是上个世纪末某些房地产商进口的,并迅速在国内炒热,这以后才有了潘爷那所谓的soho(small office home office),也成就了不少人的老板梦。给政府大力提倡的个人创业提供了非常好的社会环境,可以低成本起步,在非常舒适的XX花园中办公,请个阿姨来给共同创业的兄弟们做饭,好吃、营养、便宜。
 
但是今年六月起,相关衙门以“扰民”为理由关了这道门。说实话,我不知道制定这政策的人是怎么想的。买商住两用的人要么是看中了可以出租以获取利润,要么是自己要做公司,就算是买来居住的,估计也是喜欢热闹的,嘿嘿。后面一句是开玩笑,但是他既然选择在商住两用的小区内居住,自然也要有隔壁就是公司的心理准备,不方便是会有的,但是在获取利益和获得居住在交通发达区位的便利的时候怎么就没有说法了?买的时候是怎么考虑的?
 
现在国家在鼓励年轻人创业;现在国家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现在国家在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现在国家的相关部门却在抬高门槛,提高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成本。
 
都是国家说的,一黑一百,不知道有没有日夜百服宁的功效,反正作为一个有创业梦想的年轻人,我茫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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