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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规范》,一纸空文

(2007-01-15 19:10:34)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的在校活动总量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家庭作业量分别不超过1小时、1.5小时、2小时;不为班级和学生排名次……这是2006年12月30日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明确规定的内容。

 

面对这样一个减负的消息,直接受益的学生和老师均反应平淡。据了解,苏州市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的在校活动总量平均已分别超过8小时、9小时、10小时;家庭作业量更是无法用规定的最高标准2小时来计算;至于排名次,更是不仅有班级排名、年级排名、同等学校的排名,甚至细化到每门学科的排名,充分显示了现代计算机系统计算能力的准确性和高效性。很多的学校认为,只有充分占有能够占有的全部时间,才能最有效的提高成绩;只有把作业做到条件反射,才能达到熟能生巧的境界;至于排名次,那是激励学生上进的必要手段。

   

   一位老教师指出了减负《规范》大家反应平淡的深层次原因,那就是,从来没有一所违规的学校受到过惩处。相关主管部门,对学校的违规举动睁一眼闭一眼,没有监督力度,造成“你下你的文,我补我的课”的局面。如果主管部门能够真正做到谁违规查处谁,就不会出现这种尴尬。

   

    前些年,教育部也曾下发过减负的文件,但热热闹闹一阵过后,却演变成“谁减负谁倒霉”的一出闹剧。《劳动法》明确规定,节假日不得无故加班,但有多少老师能享受到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至于《教师法》中的某些条文笔者不想复述。试想,连法律条文都可置之不理,一个小小的《规范》又能成为一个什么玩意儿呢?难怪听到这个消息,学生和老师都不冷不热的说:我们不想做白日梦。看来大家对这个减负《规范》都有自己心照不宣的理解。

   
    笔者不认为这个《规范》有什么不好,只是觉得主管部门有更多的“工作”要做。实在要想练练笔,不妨签个字儿、题个名儿什么的,省得浪费纸张,还要大动脑筋挤出这么个条条框框,四处宣扬摆出自己还在工作的姿态。也许,是想用这么一个弱不禁风的《规范》达到等同于贺岁片的效果?抑或真想以闹剧收场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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