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算今天睡了不到四个小时,现在其实不是很困,但是还是晕晕的,乏乏的。特别不想回家,我怕死了去面对一夜宿醉后的杯盘狼藉。我能够想像推开家门,那乱糟糟的屋子,那空气中弥漫的烟酒味道,最重要的是,一晚上酒精作用酝酿出来的那个“场”,消散不去。不管那晚上的气氛是大喜是狂悲,是清醒是暧昧,都是一干人等编织出来的,那不是一种寂寞的情绪。当你再次回到这个“场”中的时候,只剩下孤身一人,就像一阵喧嚣之后戛然而止的寂静,更深的,更可怕的孤独感包裹四周。所以,不喜欢把这样的酒局拉到自己家,那个“场”要好几天才能慢慢不见,我也像打过一架,元气大伤一样,好几天才能恢复。说起来有点自私。
现在MSN上的签名档写的是杨丞琳《暧昧》的歌词,龙哥今天看到了微怒:“不许借用我的情绪!”他非说我是看了他共享空间里写的那篇东东才改了自己签名档的。咳,情绪也撞车。而且不是小撞,突然发现身边好多人都在撞,突然发现“暧昧”眼下成了流行词。
这年月要流行什么我们真的没法儿预料,上个月可能是街对面的桃酥,这个月可能是单位隔壁的掉渣烧饼,没个定数。
男和女之间流行什么?
除了爱情。
刚上大学的时候流行兄妹情,哥哥妹妹满院叫,先掩饰心里的胡想鬼想,能进则进,退也退得无伤大雅。
快毕业的时候开始流行一夜情。大家好像突然都变了成年人,所谓感情突然间择了出来,所谓欲望突然间冒了出来,所谓新鲜突然间开始泛滥。
后来流行蓝颜知己。我们可以挽手逛街,我们可以无话不谈,我们甚至可以同床共枕,但是,我们只是朋友,no kiss ,no love。
现在流行暧昧。兜着老远的圈子,开着无谓的玩笑。见了面就是普通朋友,都不会多看一眼。分开之后若即若离,好久不联系,却又偶尔忍不住发些谁看了谁都误会的短信。
真累啊!
感情本来应该是一件简单的事,你喜欢我,我喜欢你,相互了解,彼此相爱,然后,在一起。
喜欢也应该是一件简单的事,念着他,想见他,为他微笑,为他伤神。这,就是喜欢。
喜欢就说啊,不喜欢的话,借用杨师的话:“留步!”
干嘛要暧昧!温吞吞的!
女人可以给暗示,男人为什么不能说喜欢?!大家都怎么了?非要把爱情搞成一场勾心斗角的战役,非得分出谁输谁赢?赢了又怎么样?能赢了一块地还是一座城?
我就是个胆小鬼!我的胆小在于我不敢面对现实。杨师说:“别想了,直接约出来,姐姐立马帮你看清楚他咋想的。”
理智的那个我说:“其实我很明白。”所以,不敢这么做。验出来了又怎么样?伤心的还不是自己。
突然想起了郑智化一首歌的歌词:“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带着伪善的面具……”
这不是战争,更没有那么复杂,不要给它加上太多所谓客观的屏障,更加不要自欺欺人。
范晓萱唱:“如果你喜欢我,你会来找我……”
每天给自己唱一遍。
有点激动,有点胡言乱语,不知道是不是宿醉未醒的缘故。
宿醉易醒,心难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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