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里的黄昏,很容易让人想起旧事”。
其实,城里的黄昏也容易让人想起旧事。要点是,你得把脚步放慢了,感受。
我经常会在暮色降临时分回家。坦白地说,这个时候的深圳是美的,梦幻的。虽然我还看到了一些别的——那些沉重而匆忙的脚步,那些影影绰绰充满了心事的身影,那些华灯下不确定的表情……
多数时候,我也是茫然的,有时思绪很乱,有时什么也不想。那个时候,我也许是身在大街,心在庭院。
也有享受的时候,这时的我,依然年轻,依然冲动。时光在霓虹灯影里回转,回转……
但,能够回转的只是记忆。
一直遗憾生活在城里。因为厌倦了城里繁复的生活。当然,也曾想过,与世隔绝的、真正原始和简单的乡村生活,未必如我想像中的适意。
节气已过小寒,但深圳街头的桂花依然暗香盈动——每次走过,都会情不自禁地扭头致意。
当一个人对一座城市感到疲惫时,没有什么能比得上旧友更能慰籍他的心灵!
2、
单位里的年轻人都在张罗着订票回家。
我也被频繁地问着:回去吗?
其实每年的这个时候,整个人都很浮躁。因为无法确定,究竟要不要回——所以,这个时候很羡慕单身的时候,那时,回家不过是一抬腿的决定!
早在去年,就已经告诉爸妈:明年黄月亮初三,不能回来了。说完,心很疼,努力不去看爸妈的表情。真的,这辈子欠债最多的人,就是爸妈!没法偿还!
就在前两天,我仍在想,回吧,哪怕一个星期也好。可是黄月亮说,要补课。
不回也罢。
然而,故乡在前,往事在后。所以,面对日渐衰老的父母,我们唯一不能做到的就是坦然……
3、
在汉字中,很喜欢“遇”字。觉得它充满禅机,神秘莫测,既有无限的故事性,又能满足人的好奇与想像。不过,我喜欢“遇”,则是因为喜欢简单的缘故。“今天,我遇到了某某”,既有陈述的理智,又有惊喜的意味,却不会叫人辗转反侧,失去平常;“今天,我遇到了一件事”,可能是一件喜事,亦有可能是一件坏事,平淡地叙述,因为好坏已不重要。那些人,那些事,皆是生命的组成,不必介意。
还有,“遇”是一种偶然,是一种不期而会。既然有如此的不确定因素,那么,我们又何必用确定的情绪来诠释它,比如惊喜,比如失望……
喜欢“遇”,喜欢不期而会的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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