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信箱
离婚对孩子伤害并非最大
冯先生邮件:我和妻子感情一直不好,我们俩都想离婚。可是考虑到孩子小,我们不忍心这么做。我们商量,等孩子大一点再离婚。可是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彼此更压抑了。最近,我们俩又大吵了一次。这次我下决心要离婚,但孩子一句"爸爸,你不要我了吗",又让我犹豫了。我痛苦,离婚怎么这么难呢?
不知你听说过这句话没有——“打断胳膊连着筋”。就是说,离婚虽然是夫妻两个人的事,但又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它不仅关系到自己的小家、孩子,还牵扯着夫妻双方父母的两个家。所以,当夫妻感情走到了尽头,最理智的做法应该是好聚好散——把各种伤害降到最低,这样做,不但自己收益,别人亦能收益。
夫妻感情破裂,最需要保护的是孩子。对于孩子,父母就是他的全部,失去任何一方,对他都不啻是天塌地陷!但是,这并不是说,父母依然要为孩子维持自己已没有生命的婚姻。父母实亡名存的、凑合的婚姻,有时对孩子杀伤力更大、也更深。去学校采访时曾遇到过一位中学生,她告诉我,她之所以学习很刻苦,是因为想早点考上大学,这样父母就能早点离婚了。她的老师告诉我,她虽然学习很拔尖,但实际上一点都不开心。她还跟同学说,宁愿父母离婚,起码她不会看到他们活得那么痛苦。
专家们现在也认为:教养得当单亲家庭的孩子,在心理、性格上并不差于完整家庭的孩子。这就是说,只要处理得好,离婚并不一定比不离婚(指凑合的夫妻而言)坏,而不离婚,也不见得比离婚好!
所以,这里我想给冯先生一点建议:是否离婚并不是最大问题,重要的是,怎样做对孩子身心健康更有利。如果大家真的能做到一切为孩子着想,凡事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即便离婚了,孩子依然能感受到父母完整的爱。
有一位单亲妈妈给我打过电话,我觉得她的故事或许能给你以启示:她说她和丈夫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上只写了一条:双方必须无条件地对一切不利孩子成长的事妥协。本着这个原则,离婚后,前夫和她从没有因孩子的事发生过任何不愉快,而孩子也成长得很健康。
主持 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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