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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峻牵头中国首个博客广告,部落化传播将引来垂直广告

(2006-03-14 16:22:12)

上周六,北京突然下了一场俄毛大雪,数分钟后,雪过天晴,这时,在和讯正在开中国第一个关于博客广告的沙龙。
这个小小的沙龙是要记入历史的。此前,刘韧写过一篇文章,说当KESO在和讯的合同上按下手印时,一个新的时代到来了。我同意刘韧的这一说法。
不过,KESO那天在沙龙上和刘峻有一个小小的PK。说真话,我觉得他们对于博客广告的认识并没有冲突,而是他们在各自表述:KESO对于博客的技术上想像是战略性的,他有一种技术的理想主义,想的确实比较远,认为广告并不是博客最重要产出形式。刘峻认为,在现有条件下,在博客上嫁结广告是可行的,这是和讯在目前的商业诉求。
一个谈战略,一个谈战术。
兹引述KESO的博客如下,请看官明鉴:

东拉西扯:急与不急
KESO
我前天说,广告只是blog众多价值中的一种,而且是价值最低的一种。周天舒对此有些疑问,因为广告价值是可量化的(以货币形式衡量),而口碑传播的价值很难量化。
我承认,以人为中心的电子传播,是一种全新的传播方式,以前没有过。就像王正鹏说的,这种新的传播方式,首先是基于电子技术的人格化,进而形成了与之前完全不同的“碎片化”传播。我坚信,用传统的广告思路来衡量blog的价值,实际上舍弃了blog最有价值的部分。最终,部分blogger或许能从服务商的仨瓜俩枣中分得一点儿,大部分仍将一无所获,根本不足以形成普遍的激励机制。
昨天和讯搞了个“博客广告与Web 2.0的商业模式研讨会”(现场图片),基本上是一个话题,各自表述,麦田称之为“网人摸象”。参会者中的大部分,是想从blog中找到自己的财路,但对大部分blogger来说,赚钱从来都不是他们要追求的第一目标或主要目标。这就形成了一个有趣的局面,blog的经营者急赤白脸要赚钱,blogger则不慌不忙做自己的事——他们压根不属于同一个利益同盟。
Google收购Writely后,Writely员工表达了10大喜悦,其中就包括,“我们喜欢Google的哲学和价值——尤其是‘关注用户’”。关注用户,除了帮用户赚点儿小钱,我想,更重要地是为用户实现他自己的价值,提供便利。那些在你看来可能毫无商业价值的事情,对用户来说,或许远比每月赚200块钱更重要。BSP应该鼓励用户赚钱,但BSP没有任何理由强迫用户赚钱,或者以赚钱为第一要务。
钱,确实是一种衡量价值的尺度,但它永远都不会是惟一的尺度。用户没有义务帮助任何企业取得商业上的成功,除非企业真正地关注了用户的需求。作为用户,我知道他们很急切,有点儿迫不及待。但拜托,给我一个好的服务先。

我自己在这个会上的发言有3层意思:
1、博客广告理论上是可行的,操作上也是可行的。和讯第一个吃螃蟹,在商业上是会有斩获的。在关于商业模式的想像中,从来都是人的想像能到那里,事实就会跟到那里。一种技术向前发展时,有数种选择,但只能重点走一条路,这一条路也就注定是一种专有的商业模式。短信和博客就是这样两种现象,偶然与必然并举。
2、麦克卢汉在1960年代就提出,电子(当时就是这样叫的)媒介的出现,使人类重新部落后,在经过大众媒介的高速发展后,博客给人们提供的就是一种部落化生活,所以,个性化的专注于博客圈子的广告将会出现。比如,KESO是一个IT部落的酋长,他有7000多订户,因此,它的博一事实上对应着一种广告,同样,《财经夜谭》也会有一个人群,也对应着一定的人脉与圈子。
3、博客提供了部落化的电子生活方式,人开始重新虚拟地村庄式生活,因此,大众传播受到解构,所有的传播都是碎片,各种碎片构成了我们整个的群体。这个东西已经在到来,现在每天的第一要义是看博客,看自己的订阅,而不在是在新浪或搜狐上去大量阅读新闻,正是如此。
4、我觉得博客广告的分布是微积分式的,给不同碎片的部落投放不同的广告,使每一种广告能更针对性更精确地寻找到自己的目标。也就是说,博客广告是一种垂直广告。
5、部落化传播中,广告传布可以一定地利用酋长的个人信用作为支撑。我一直在想,一个人对于自己博客的自我实现的感受,是一种人格化的投射,它可以在冰冷的技术上营造自己的理想中的虚拟表达。麦田的文章中也同意这一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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