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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恃宠对撼大众撒娇
文/上官本寂
当下在对身体形象的经济运作上,没有证据表明明星比政客更靠谱。对于明星代言,大众尚未建立起足够的心理防线,从而任由明星共人民币一色、挟伪劣品“翩然共舞”。
明星自然明白他们之所以能够恃宠的缘由,但仅就明星在发生广告“穿帮”丑闻之后的表现,大约可以明了这些个身价不菲的人物在危机公关方面的智商。葛优自从知道代言的是家专做传销勾当的公司后,一声不哼,捂着300万大洋夹起尾巴做人,静候舆论风暴快一点消失。与葛优的低调作风不同,郭德纲被揭露代言的是虚假减肥药后,竟然蹦哒老高,在自家博客上大书特书、反攻倒算,搞得比六月飞雪的窦娥还冤。
其实,用公众形象兑换的广告赚钱机会被指坑蒙拐骗以后,明星多多少少还是介意自身得失的,所以就变着法子推卸责任,恨不得立马与无良商家撇清干系。这一下意识的自保反应及暂时的自我谴责是因为只在传说中存在的大众公信力。但反过来说,芸芸众生心目中纯洁的明星形象是否真的对大众具备十足的训导和束缚力呢?事实上,这是一个假命题,大众从来就不准备其实也无力制约明星的作为。那些声讨葛优、郭德纲做假广告的言辞只是大众的某种撒娇行为。大众心理阴晴不定、喜怒无常,随时准备原谅那些曾经欺骗过自己的大众情人。
说白了,即便是明星出来吆喝卖东西,那东西就一定优质一定完美无瑕值得托付信任吗?大众不是一个人,所以大众情愿不动脑子。当明星施展凌波微步,从舞台跃至兜网捞钱的商业战场时,大众仍像痴迷于银幕荧屏那般投入热情、抛洒心血。偶然被棒喝说受骗上当,顶多也就是撒上两声娇:你,你……你怎么可以这样?!然后就很快遗忘掉曾经的这些,甘愿投入接下来的幻觉中。
还听说有律师建言修改《广告法》、追究明星责任、杜绝明星做假广告。这个的建议同样不着调。没听说过《广告法》管得住虚假广告,也没听说《食品安全法》管得住食品安全。
不过,谨从回报观众不惜投入巨大且盲目信任的残酷现实出发,葛优郭德纲们至少还应该充满歉意地对大众说:对不起!其实我原本只是个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