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种消息千万别发”质疑
(2017-09-17 22: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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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评杂谈 |
分类: 德先生评时事 |
今年9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了《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从今年10月8日起开始执行。但是,不知从哪里冒出了一个“公安部门提醒:九种消息千万别发”的消息,在各互联网群组疯转,好多人对此都深信不疑。但德先生怎么看都觉得它不正经。
第一、没有发布主体。“公安部门”是公安部还是哪个公安局,还是某个派出所?连落款都没有,竟然有这么多人信它!如果是公安部发文,这么重大的事一定会有正规的纸质文件传达到各公安厅、公安局及派出所。
第二、表述随意、逻辑混乱、漏洞百出。仔细看看《规定》原文,那才是官方的正规文本和习惯表述。两者相去十万八千里。
第三、“政治敏感话题”,没有标准,无法界定。哪些属敏感话题,哪些不属敏感话题?你认为是敏感而我认为不是敏感话题,这个标准怎样拿捏?如果实际执行起来必然出现谁有话语权谁就有真理,权力即真理。像新浪网之类的商业网,本质上就是做生意的,为了不被查处和罚款,它会“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走一个”!现在已经做得有些过了,好多文章和帖子都莫名被删,没有任何理由。毋宁说“敏感话题”,就是“敏感词汇”也传不上,网民们只能想苦法,用字母代替、打星号、打间隔符号等。如果这样,不如干脆恢复封建时代的“避讳”制,直接规定哪些词不能用。但对于如涉黄等低级庸俗的东西又时常出现,如搞个标题党、打打擦边球啊……因为商业网站要吃饭,“政治敏感话题不发”,低级庸俗的也不发,阳春白雪不行,下里巴人也不行,总不能“今天天气,哈哈哈……”,网站岂不是要关门大吉了?
第四、“不信谣不传谣”,却遗漏了最关键的“不造谣”,没有造谣哪来的信谣传谣?因为大多数人从本意上来说并不想信谣传谣,是因为人的认识分辨能力有限。如我上篇博文《谣言止于智者》里说的“建高铁投票”的事明显不靠谱,但朋友圈里好多人都“信谣传谣”了,这些人本质上并不坏,不过是上了阶级敌人的当。而造谣的性质就不同了,是主观故意!
第五、“内部资料、军事资料、国家机密文件不发”。大家想想,能掌握和了解这些机密的人绝非一般人,真正的涉密人员从进入这个领域起就受过了严格的保密纪律教育,“不泄密”是最基本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涉密人员离岗离职还有脱密期管理。总之,涉密人员的纪律要求非常严格,自有国安局负责监管这一块。泄密罪是大罪,不会如此轻描淡写。真正的涉密人员会到网上泄密吗?也太幼稚了吧。发这些东西的人不过是一些网络混混,弄点响动赚赚点击率或链接广告捞点钱,本质上还是造谣。
第六、“涉黄涉毒涉暴等不发”“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涉黄涉毒涉暴等违法的事不仅网络上不能干,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不能干,就像杀人放火抢劫强奸一样。且干这样事的人都是是知法犯法,只有曹操梦中杀人了还浑然不“知”。前些年各级政府部门各单位流行签什么“承诺书”,干部承诺“不贪污不受贿”,医生承诺“不收红包”,教师承诺“不向学生兜售资料”……把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作为一种庄严的“承诺”,不仅多此一举,而且适得其反。
第七、“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的表述也有问题。如今是国际互联网时代,而新闻具有时效性,媒体都在抢新闻,中国大陆官方不发,境外媒体和港澳台媒体就不发吗?大陆公民看了转了这样的新闻,过错不在老百姓,而是官方消息滞后。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无外乎两个:一是官方在第一时间发,不要搞什么藏着掖着的事;二是官方如果不想让老百姓知道,就要阻止外媒发,阻止不了外媒就要动用技术手段屏蔽外媒消息。这个表述太幼稚和外行,有违新闻的本质和原则。做新闻就是要传播,而新闻的原则是真实。从专业角度说,新闻无好坏之分,只有真假之别。
第八、“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亏得还是天天与案子打交道的专业人士,“疑似伪造的”就应该“疑罪从无”,就不能随便抓人。而将“辱警黑警”单独列为一条属于利用权力挟带私货,搞特殊化。对什么人都不能“辱”和“黑”呀,难道可以“辱师黑师”“辱医黑医”吗?公安部的发文就将警察特别列一条,教育部发文也将教师特别列一条,卫生部发文也将医生特别列一条,岂不各自为政了?
德先生经过理性分析认为:“9种消息千万别发”不正经,起码水平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