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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携带的困惑

(2006-02-06 14:31:38)
标签:

电信法

号码

3g牌照

掠夺性定价

香港

分类: 早期博客
文/乐宁

Cww.net.cn 2004年3月10日 10:37 

    有关号码携带有无写入《电信法》的争论近日终于有了分晓,有报道显示,《电信法(征求意见稿)》中针对“号码携带”已经有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情况下,运营商要承担该义务。
    有专家透露,早在中国联通准备开通CDMA的前两年,我国关于号码携带的问题就已经被提了出来,但在当时的政策环境及相关研究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实施号码携带是非常艰难的。专家也同时指出,随着市场的发展,从现阶段来看,研究和确定号码携带问题所需要考虑的因素要比以前更为复杂。但专家同时认为,号码携带作为国际电信服务的发展趋势,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在国内适时引入号码携带政策,将有助于深化我国电信改革,将中国电信服务业引向有序竞争与有效竞争。而此时号码携带被列入《电信法》,对于盼望号码携带的各方来说,无疑是利好的消息。甚至有人公开预言,中国将可能在发放3G牌照后的不久即实行号码携带,以从政策方面扶持后进入市场的移动运营商。
    说到这,笔者不禁想谈谈自己对号码携带的看法。
    从总体来看,实施号码携带对消费者和终端商无疑都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前者选择方便,后者商机无限。姑且不谈号码携带将会带给终端商哪些商机,单就笔者作为一名普通移动用户这一点,像所有消费者一样,号码携带也是我们所渴望的。
    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号码携带在带给我们利益的同时,带给国家和运营商,以及整个通信业的又是什么。
    有分析说,号码携带带给运营商的是喜忧难料,因为其客户规模和业务收入都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在终端商和消费者一片形势大好的背后,必然潜藏着几大运营商的利益分配,而且新的利益分配机制造成最大压力的当属移动通信市场的先入者。因此有专家分析,实施号码携带带来的运营商之间的老用户抢挖必然导致掠夺性定价的层出不穷,恶性竞争的连续不断,如果政府支持号码携带,其初衷也一定是从消费者的本位出发,“为百姓多做点实事”,而如果运营商充分利用号码携带的便利,集中精力互挖墙角而不顾行政管制,最终势必导致财政税收的锐减,这一点想必也是政府相关部门不愿看到的。
   现实又是怎样的呢?
   从目前已采用号码携带的18个国家和地区的情况来看,采用号码携带带给市场的是更激烈的价格战,一些后进入的运营商为了吸引用户转到自己的网中,总是不惜成本的降低服务价格,号码携带的引入,无疑加剧了这些国家和地区市场的竞争程度,而且带来了物极必反的后果。有消息说,已经实行号码携带5年以上的香港目前就存在着绝大多数运营商亏损的情况,香港的6、7家运营商目前只有一家赢利,其余全部亏损。试想,如果这些运营商长期以往亏损下去,未来这些运营商还能支持多久,将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而一旦这些运营商一个一个倒下,受损失的就不仅仅是国家税收的减少和通信业发展的受挫,用户的利益也必将受到影响。
   这不禁让笔者想起一个词:双刃剑!号码携带政策对市场竞争就像一把“双刃剑”,在合适时推动,将有利于市场竞争的发展和运营商业务的推广,反之,则会过分加重运营商的运营成本,影响运营市场健康良性的发展。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实施号码携带必将是一个要慎之又慎的决策,就像美国,虽然从1997年就开始考虑号码携带,但推出此项业务的计划却是一推再推,直到去年年底才最终决定实行。因此,虽然号码携带已列入我国《电信法》草案,作为移动用户,我们还是希望这一天要在足够理性的情况下来临,以保证我们更为长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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