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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与家庭法眼看情闺蜜算计出轨情感 |
3月的一天,刘峰突然接到法院的电话,让他去拿起诉书。起诉他的是妻子邢燕的好友李萍。李萍在起诉书里说邢燕向她借了60万元,现在起诉刘峰夫妻还钱。
这笔突如其来的巨额债务让刘峰蒙了,心想,这怎么可能?妻子是家庭主妇,平常也花不了什么大钱,怎么会找李萍借钱呢?就算要借,也该跟自己商量一下。刘峰质问妻子,邢燕闪烁其词。打电话给李萍,手机关机。
妻子无故私借巨款
好不容易等到开庭,刘峰急切地问:“李萍,我们什么时候借你钱了?”李萍泰然自若地回答:“是邢燕借的,我手上有借条,待会儿法庭上会出示。”
审判开始,李萍说:“邢燕向我借款60万元,说是用于炒股,当时她还亲自给我写了一张欠条,现在还款期限已过,所以邢燕和其丈夫应还我60万元。”
“我与李萍并不熟,况且她明知炒股的风险,怎么可能将这么一大笔钱借给邢燕呢?这张借条有诈,与事实不符,所以我们不应偿还她60万元。”刘峰辩解。
让刘峰意想不到的是,妻子邢燕对法官说:“李萍手中的借条是我写的,我也确实向她借了60万,都用于炒股。但由于我判断失误,再加上运气不好,全都赔光了。之前怕丈夫责怪,就没敢告诉他。”
听到邢燕的回答,刘峰大吃一惊。等到法庭辩论时,刘峰激动地说道:“即使邢燕真的借了钱,我也从来没见到过,也没用于我们夫妻的共同生活,所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只能算邢燕的个人债务。”
法官鉴于原告手中的借条,以及被告邢燕也承认了借条的真实性,当场判决刘峰夫妇返还李萍60万。
【法律点】
邢燕私下与李萍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为何会支持李萍的诉讼请求?
王芳释疑: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本案中,李萍与邢燕并非明确约定该项债务为邢燕个人债务,且李萍提出,她并不知道邢燕是瞒着刘峰借钱炒股,她认为刘峰也是同意邢燕借钱的。而法院支持李萍的诉讼请求是因为李萍手中的借条是其主张刘峰夫妇还钱的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刘峰如果主张借款并不存在,则应拿出相应的证据,而邢燕当庭便认可了借款事实,刘峰手中没有相关的证据,因此导致败诉。
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刘峰觉得冤枉。两天后,刘峰向原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不久,二审判决下来,结果是维持原判。
刘峰心里窝火啊,因为妻子的隐瞒,竟让他白白搭进60万元。冲动之下的刘峰向妻子提出离婚,邢燕坚决不同意,两人便暂时分居。
还款期限已到,刘峰仍拒绝还钱。李萍向原审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于是,法院强行查封了刘峰的IT公司,这让刘峰从一个富有的公司老板,一下子变成了个一无所有的人。
看着丈夫痛苦的样子,邢燕非常难过。其实在她的心中,还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
借款是假,吞钱是真
一年前,邢燕在牌桌上认识了李萍。有一次,李萍对着邢燕感叹:“我好羡慕你,老公帅气又能干,还那么疼你。哪儿像我,白天累得腰酸背痛,回到家里还遭老公白眼,唉!”
李萍的一番肺腑之言,勾起了邢燕内心的伤感,她长叹一声,对李萍大倒苦水。原来邢燕的老公每天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她的感受,虽然衣食无忧,内心却感到十分空虚。邢燕总是担心,自己与丈夫的距离越来越远,刘峰的身边又云集了很多漂亮女人,这样下去,会不会被丈夫抛弃?
李萍一听,替邢燕抱不平:“你啊,如果再不为自己谋划一下,刘峰背叛你是迟早的事情。”邢燕一听,顿生一身冷汗,于是赶紧恳求李萍支招。
“你可以从刘峰那里弄一笔钱过来悄悄存下。这样一来可以防止刘峰有钱在外面包情人,二来也给自己留条后路,万一刘峰有了新欢提出离婚,你也不怕生活没着落。”
邢燕觉得李萍说得有道理,但是不好开口向刘峰要钱。这时,李萍又生一计:“你就以向我借钱的名义,写个假借条。到时候我拿着借条去法院起诉你,因为你们是夫妻嘛,起诉你也就是起诉你老公。等法院判下钱后,我再转给你。你看怎么样?”
就这样,糊涂的邢燕写下了那张60万的借条。
被丈夫赶出来的邢燕有点害怕了,她思前想后,总觉得事情不对劲。于是,邢燕找到李萍,要求她还钱。没想到,李萍一下子翻了脸:“钱是你和你老公向我借的,就算你去法院告我,我也不怕!”
邢燕没想到,李萍会翻脸不认账,万般无奈之下,她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刘峰。听到这里,刘峰毛骨悚然。他万万想不到,这个圈套竟然是妻子伙同别人设下的。
事已至此,刘峰发再大的火也解决不了眼前的问题。邢燕表示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刘峰,可是二审判决下来了,还能翻案吗?夫妻俩找到了律师,律师建议刘峰先采取措施取证,然后再报警。
冷静下来的刘峰开始收集新的证据。邢燕拿出自己的股票交易账户明细和与股票账户相挂钩的银证通,以此来证明自己没有向李萍借过这笔钱用来炒股。
为了取得李萍自认的证据,邢燕主动提出要帮刘峰作录音。她打电话给李萍说:“其实我一直把你当成亲姐姐,事情已经这样了,我也不想跟你绝交。你现在拿着我的钱不还,把我害得好惨,能不能等生意好些的时候把钱还给我?”
眼看阴谋得逞,忘乎所以的李萍就把自己的妙计得意地吹嘘了一番:“谁叫你没脑子,这钱在谁手里就是谁的了。”
收集到这几份证据后,刘峰与邢燕一起交给公安机关。
经过几次讯问,李萍终于承认了事实。当初,李萍经营的服装店急需资金周转,就设计诱使邢燕写欠条,私吞这笔钱。
接着,法院调查了邢燕的股票账户,发现并没有相关的交易记录,并依据录音证据和嫌疑人李萍的口供,对李萍和邢燕的合伙假借条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李萍有期徒刑13年,将冻结、收缴的钱款返还受害人。李萍挥霍赃款22万元,只剩38万元,因为无其他财产退赔,法院只将这38万元返还给受害人刘峰。
【法律点】
李萍和邢燕虚构债务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李萍是否构成诈骗罪?而邢燕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何种法律责任?
王芳释疑:李萍和邢燕虚构的债务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双方之间没有真实发生该债务,该欠条是因邢燕受李萍欺诈上当受骗后写下的,此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刑法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李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欺骗邢燕制造假借条的手段,虚构事实,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因此李萍构成诈骗罪。至于邢燕,首先她并非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通过虚构债务获得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权,且所骗的财物也非他人财物,而是自己与刘峰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对自己的财产进行的虚构债务行为,并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律师手记
王芳
全国律师协会民委婚姻法论坛副主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部主任
经过这些事情,邢燕追悔莫及。而刘峰也认识到,自己也有责任。如果当初彼此间能多一些关心和沟通,就不会产生如此大的隔阂。而在我们的生活中,由于夫妻间不信任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才会让心存不轨的人乘虚而入。在此,我提醒读者,夫妻间需要多一份信任和理解,多一份关爱和体贴,才会多一份和谐,少一份纠纷。
法律咨询热线:010-88082503
(文/王芳 。本文出自《婚姻与家庭》杂志2011年1月上半月刊,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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