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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同居:时髦背后的无奈

(2006-10-13 13:39:43)

    策划/本刊编辑部

    执行/慧娟  海旭  阿木

    老年人也有追求爱情、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人到老年,最容易孤单寂寞,即使儿女孝顺,也不能时时刻刻陪伴在老人身边。因此,许多单身老人都希望有个伴儿,生活上相互照应,没事聊聊天,在精神上有个慰藉。

    然而,在中国这个传统社会里,出于对财产、子女等方面的考虑,许多单身老人很难迈过结婚这道门槛,同居,成了他们无奈而又时髦的选择。北京市老龄协会的一项调查表明:北京市再婚老人中,非婚同居者接近50%;在4297名投票者中,有90%的老人赞成非婚同居。

    同居老人一般都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只是没有履行《婚姻法》规定的婚姻登记手续。同居老人中,很多人抱着“意同则合,意异则离”的态度,以为这样双方相对能自由一些,好合好散,不会受到太大的伤害和牵连。殊不知,正是这种松散的、不负责任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约束和保障,在复杂的人性面前像一块透明的玻璃一样脆弱无比,不堪一击,一旦双方感情破裂,后果总是难以收场。

片面地阻止、反对老年人同居,是不人性、不理智的行为。在复杂纷扰的社会里,老年人应该怎样做,才能理顺同居关系,在保持一种舒适理想的生活状态时,又没有后顾之忧?作为子女,又该如何对待、引导长辈与另一半共度“夕阳红”?

 

 

有一种伤害叫无路可逃

    纸张从赵雪芳的手里滑落下来,她感觉到有点眩晕,混沌中,她扶着沙发坐了下来,低眼的刹那,地上那张“起诉状副本”的字样又赫然进入她的视线。已经六旬了,却惹上了官司,这让赵雪芳感到力不从心,也为自己的困境感到几分凄楚。起诉赵雪芳的是“同居”了3年多的老伴刘力华的儿子,对方要求赵雪芳搬离现在这套房子。这处住所是赵雪芳如今唯一的栖身之地,她不知道该搬到哪儿去;可如果不搬,她又没有住下去的“合法身份”。

    看看窗外日渐惨淡的风景,赵雪芳的心也一点点凉起来,想想这3年来的同居生活,想想刘力华去世后自己的遭遇,赵雪芳心酸地抹起了泪……

    在和刘力华同居前,赵雪芳曾经有过一个和睦的家庭,但7年前的那个晚上,与她携手走过30年光阴的丈夫却永远闭上了眼睛。丈夫闭眼前拉着她的手,声音哽咽而孱弱:“你要好好生活,这样我在那边才能安心啊……”丈夫闭上了眼睛,眼角滑落的是两行清泪。握着丈夫还残留着体温的手,赵雪芳凄厉的哭声划破了夜晚的寂静。

第二天,已在外地成家立业的女儿匆忙赶回家里,赵雪芳和她一起给丈夫办理后事,哭泣的女儿如同丈夫一般,拉着赵雪芳的手说:“妈,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好好生活。”赵雪芳刚要张口,却已是泣不成声。几天后,女儿匆匆离开了,赵雪芳知道,工作和孩子都需要女儿,她不能长久陪在自己的身边。

    丈夫刚走的那段日子里,赵雪芳一天天不出门,在那个只有3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她拿着丈夫的照片一坐就是一整天。曾经日夜相守的人,如今却只能在回忆里寻找,赵雪芳真切感受到生离死别的痛楚。

    一晃4年过去了,2003年2月,赵雪芳已经58岁了。有好心的邻居跟赵雪芳谈到让她再找个老伴的事,对方是个退休干部,叫刘力华,妻子3年前因为癌症去世,他和儿子现在同住在一套宽敞的居室里。因为良好的第一印象,在邻居的一再撮合下,赵雪芳开始和刘力华交往了。他们会在闲暇的时候一起出去散散步。黄昏恋虽然没有年轻人的那种激情,可赵雪芳却感到了一股贴心的温暖,她已经孤独太久了。女儿回来看她的时候,赵雪芳说起了刘力华,女儿没有拒绝。

4个月后的一个傍晚,刘力华向赵雪芳提出了重新组建家庭的想法,赵雪芳点点头,眼前是落日的温暖。谁知几天后,一个男人敲开了赵雪芳的家门,他是刘力华的儿子,他说来意只有一个:绝不同意这桩婚事,也绝不会让赵雪芳踏进他们的家门。他是站着说完这些话的,然后就径直走了。赵雪芳默默地坐了许久,就像寒冬里刚刚穿了棉袄却又被人给扒了下来一样,她感到寒心。当天,她没有见到刘力华的身影,她知道,他的家里一定笼罩着浓浓的硝烟。第二天,刘力华来到赵雪芳的小屋,一脸的疲惫。儿子因为诸多方面的原因,全力阻止刘力华和赵雪芳结婚,刘力华想了一夜,权衡之后,打算搬出来和赵雪芳生活,但先不领结婚证。赵雪芳想了想,自己需要的是两人相伴的温暖,而不只是那张结婚证,而且她不想再让刘力华左右为难,便点头答应了。

    赵雪芳的小屋显然无法成为她和刘力华共同生活的地方,刘力华打算用自己的积蓄买一套房子。两个月后,赵雪芳住进了刘力华花了近十万元买来的房子里,开始了他们的同居生活,与此同时,她卖掉自己那套住了多年的小屋。卖房所得的两万余元,赵雪芳都悉数交给了刘力华,这样,自己也算在买新房的事情上尽了微薄之力。

    新的生活开始了,赵雪芳不再感到孤独,但她知道,这段感情让刘力华父子之间的亲情变得淡漠了,3年里,儿子很少来看他。知道赵雪芳不再像以前那样孤独,女儿回来看她的次数也少了许多,只是还常打来电话。

    本以为生活会这样平稳地过下去,自己可以和刘力华走到老,可让赵雪芳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2006年4月中旬的一天,刘力华突然心脏病发作,在服药无效的情况下,赵雪芳迅速拨打了120。疾驰的救护车没能挽留住刘力华的生命,赵雪芳再一次哭得没有了眼泪。尽管他和刘力华只生活了3年,可她在最孤独的时候认识了他,这几年的生活又给了她太多的温暖。如今,刘力华又如她以前的丈夫一样说走就走,把她一个人丢下了。

    刘力华的儿子冰冷着脸和赵雪芳一起处理了后事。半个月后,刘力华的儿子再次登门,他来意明确:让赵雪芳搬出去,因为房子不属于她。

    “以前我住的那个房子卖了,两万多的房钱已经给了你父亲,现在我已经没有了住处,你让我搬到哪儿?”赵雪芳心寒却小心翼翼地说着。

    “那是你的事情,希望你能尽快。而且你说房子上有你的两万元钱,谁能证明?” 刘力华的儿子离开时,抛下这句冰冷的话。

赵雪芳感到茫然无措,但她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赵雪芳侥幸地等待着刘力华的儿子会有态度改变的那一天,她想他的心也该是肉长的,他知道她只有这唯一的栖身之处。然而刘力华的儿子又来了两次,态度依然坚决,甚至最后一次还发了火,摔碎了一个茶杯。

    赵雪芳感觉再这样下去,会被人以为是无赖,但她前思后想又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几天后,她决定给女儿打电话聊聊,然而那天一大早起来,她却突然收到了法院寄来的“起诉状副本”。刘力华的儿子把她告上了法庭,这让赵雪芳有些措手不及,她瘫坐在沙发上,许久都没回过神。窗外,是一轮惨淡的残月……

 

点评:

    赵雪芳老人之所以落得如此悲惨的境遇,与她贸然和刘力华同居又何尝不无关系?法律学家认为,老人寻找另一半共度“夕阳红”,最好的途径还是通过法律形式,确定婚姻关系。而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经济与财产关系难以清算。同居时双方的财产投入必须每笔实现公证或契约式证明,以免日后惹来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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