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地方政府与开发商还是不一样的。我们假设一切都在法制体系里运行。地方政府在土地和税收方面获得的钱是太多了,但总的来说还是用来发展城市建设的,这种度的把握是否合理,是否公平,就是大家要讨论的。而开发商就不一样了,它赚来的钱是放在自己的腰包的。银行也是这样,巨大的利差举世罕见,掩盖了坏帐和腐败、无能,成为一个垄断利润的特殊行业,造成行业的不公平。开发商完全是个人行为,形成当今14万亿银行存款,民众却感觉不能轻松消费。要想取得社会公平,弱势民众应该把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分开,让他们打架,相互埋冤。开发商说地少人多,地价导致房价上升;地方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就出来说:开发商拿地不造房,供应量已经过剩。这不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吗?毕竟我们的愿望还是要通过政府来实现的,社会不公也只能由政府来进行社会二次分配。学会新时期的斗争策略是一种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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