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东西的比丢东西的人更牛
(2009-07-11 17:42:13)
标签:
作家原创力儿童文学抄袭文化 |
分类: 随笔 |
博主按:这篇文章最初的标题是《原创力是稀有的花朵》,第二个标题为《中国儿童文学作
家的原创力哪儿去了》,最后标题定为《偷东西的比丢东西的人更牛》
现在的儿童文学界似乎也不那么清净了,读者那一边发现有作家抄袭和模仿,而作家这一边声称要打官司云云。什么复制,模仿,商业化写作,抄袭,嘈杂声一片。而整个文学界,呼唤原创力归来的呼声,差不多像喊魂兮归来一样之声惊心动魄。其实,这一点儿也不夸张。文学之魂就是原创力。原创力,在我看来就是原始的或者说原初的创造力的意思。原创力就像婴儿的第一声啼哭,像初恋情人的第一个热吻,像雪地上的第一个脚印。它强调的是第一,不可取代的属性。就像人们批评的那样:第一个把姑娘比作鲜花的人,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材,第三个是蠢才。原创力就是第一个精妙而又形象的比喻。
我们强调原创力,和我们的创作二字的本意是非常相似或者说接近的,区别仅在于内涵的大小而已。我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就是:创作创作,创新之作。所谓新,就在于它的独特性。或者说不可复制性。我们当然要借鉴,但借鉴并不是去模仿去抄袭。如果说一个作家就像小学生一样,我们是鼓励他去模仿的。先模仿,再创新。而一个作家去模仿,则有点才思枯竭或者说缺乏职业操守的意味了。抄袭这个词太温和了,应该说是剽窃,而剽窃就是贼了。偷了别人的文字去换取荣誉和金钱,实在不为人所耻。这年头好像道德风气不太好,偷东西的比那发现偷东西的或者说失主嗓门更大。实则是掩饰自己的心虚和苍白。
现在的人心浮气躁,心浮气躁对于缺乏原创力的作家来说是件好事,正好可以混水摸鱼。不偷白不偷,偷了也白偷。偷外国作家的,偷已故作家的,安全保险,被人发现也不打紧。偷周围作家的被人发现免不了会被揭发还会被推上被告台。不过现在的作家都很潇洒,大不了赔点钱呗,老子有的是钱。说白了,不良的功利的心态妨碍了作家的原创力的发挥(没有原创力的作家还不够资格挨批评)。儿童文学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儿童,而儿童是容易轻信或者说容易被欺骗和被蒙蔽的(阅读少得可怜,模仿抄袭是不大容易识别出来的),成人作家就不行,那些读书仔细的人会逐字逐句地进行对比。很多大作家的小动作都会被发现。文坛不比别的,是个良心的活,无论如何闹,都没有人封杀你,所以这样的闹剧才层出不穷。
儿童文学作家有一大景观,是成人作家无法企及的,那就是可以一套一套地写书的,成批成批地出书的。就算再著名再大腕的成人作家,一年也写不出十本八本书的。如此一来,作家的原创力就会大大削弱,而复制、抄袭和模仿就在所难免了。或复制自己,或抄袭他人,都是很正常的事了。以我本人看,儿童文学作家中还没有人可以称得上是天才的,所以怎么可能有如此丰富的想象力和如此蓬勃的创作激情?如果说我们深究其原创力的原始创造力的驱动力的根源的话,那么毫无疑问要归结到名利上来。名和利是诱惑,更是价值的肯定,任何一个作家靠自己的才华和智慧去获得是值得鼓励的,所以说优秀的作家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精神和物质的回报。问题是,这里没有庄严的法官。没有人肯去甄别,去担当,去去伪存真。
我不否认,作家偶尔也有疏忽的时候。比如说我写了一篇童话《 马博士的喷嚏》。很恍惚,不知道是自己写的,还是别人曾经写过。斟酌再三,迟迟不敢把稿子投出去。最后请教了几个儿童文学酷爱读书的朋友,问他们是否见过此类相似的作品。他们回答没有才敢投出去。我想这是对别人的尊重和对自己的尊重。当然,任何一个作家不可能写出来的每一篇都是佳作,但至少应该保证是新作,具有独创性。这个原创力是和作家的气质密切相关的。像张之路这样严谨而富有理性的作家,他的作品的故事从逻辑上是缜密的,是耐得住推敲的。而曹文轩这样喜欢唯美的作家,文字自然有一种水的灵气。秦文君、沈石溪。。。。。。这些作家的文字与我就如同他们本人一样。原创力具有不可复制性。我们很难能见到别人的作品和他们的作品大量的相似。我不是说那些可以被别人复制的作家就缺乏原创力,而是说他们的原创力是弱了一些。
好在原创力是不能被偷窃的,如果能被偷窃的话,那么那偷窃的人肯定是相当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