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研室关于参加陕西省第一届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 分类: 教研动态 |
宝鸡市渭滨区教研室
关于参加陕西省第一届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教育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宝市教研发[2018]52号《宝鸡市教育局教研室关于转发省教科院<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一届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各校(园),请各单位或教师自愿参加评选活动,参评成果及相关电子稿等按照省、市文件规定要求直接报送市教研室小幼教科。
附:宝市教研发[2018]52号《宝鸡市教育局教研室关于转发省教科院<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一届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年6月21日
宝鸡市教育局教研室文件
宝市教研发[2018]52号
宝鸡市教育局教研室
关于转发省教科院《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一届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局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教科院《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一届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陕教科[2018]45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参照文件要求组织教师自愿参加,并做好成果的征集和报送工作。
参评成果分学段、分类别进行打包和登记,于7月6日前将参评成果、汇总登记表(省上文件附件1、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市教研室小幼教科,登记表电子稿发送至xiaojiaozu2009@163.com,参评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联系人:闫磊
附件:陕教科《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一届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2018]45号)
陕西省第一届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方案.doc
陕教科〔2018〕45号
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一届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
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研室(所、中心),石油普教移交中心,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研室: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动我省基础教育领域教育教学改革,交流总结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探索新时代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新方法、新途径,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我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2018年举办“陕西省第一届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落实“立德树人”,关注核心素养,深化课程改革,聚焦课堂教学,重视教师专业化成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学生个性化成长,探索教书育人的新策略、新途径。
二、活动内容
(一)参评对象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班主任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各市、区(县)教研室(所、中心)、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者。
(二)参评内容
围绕本活动主题,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各类成果。1.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班主任工作札记等;2.教师指导下的在校学生的优秀作品,如作文、小论文、书法绘画作品、人工智能创客设计等。
三、参评办法及要求
(一)参评办法
本次活动由省教科院组织评选。各市(区)教研室(所、中心)统一组织报送,市(区)、县不进行初评。
参评成果由市(区)教研室(所、中心)统一梳理本市的报送成果,认真核实填写“陕西省第一届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课堂教学成果评选活动参评成果登记表(见附件1、2)”。将成果分学段、分类别、分学科,分别进行登记和打包,与填好的成果登记表一并报送到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二楼东1-201室);成果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584332019@qq.com,邮件主题为“**市参评成果登记表”。各市(区)参评成果报送省教科院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
(二)参评要求
1.封面要求
(1)参评成果统一封面(封面模版,见附件3、4)。只填写、不得改变模板格式、字体及大小。
(2)在所在学段类别选项框“”内画“√”。
(3)在“成果类别”栏填写类别号及类别,如:论文,成果类别选项:论文;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班主任工作札记;学生作文;学生小论文;书法绘画作品;人工智能创客设计等。
(4)教师、班主任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成果封面(见附件3);
教师指导下的在校学生成果封面(见附件4),须写清指导教师姓名(最多两名)。
(5)A4纸打印封面。
2.内容格式要求
论文由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其他文本成果由标题、正文两部分组成。论文、教育叙事、班主任工作札记的字数不得超过3000字;学生作文、学生小论文的字数不得超过1500字。格式为word文档,标题(三号字)、正文(小四号字)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附封面,一式三份,装订报送;在校学生的书法绘画作品,纸张不限,一式一份,作品左上角附封面。
3.严禁抄袭
参评成果要遵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坚决杜绝抄袭、剽窃或作假等不端学术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4.参评费用
文本类教育工作者参评的作品,每件作品评审费60元;学生作品以指导教师名义报送每件作品评审费50元(不允许收学生参评费)。参评费统一由市(区)教研部门交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财务室(一楼东1-106室)。报送参评成果时,凭缴费票据到省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交参评成果材料并进行成果登记。
收款单位名称: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账
开户行:工行西安小寨支行
5.本次评选活动属教育工作者自愿参评。
6.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5号 邮编:710003
财务室联系人:沈捷
基教中心联系人:李琦
联系电话:029-85370518
四、活动表彰
1.成果评审设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15%)、三等奖(占20%);获奖作品由省教科院颁发证书,并在全省通报表彰。表彰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前。
2.市(区)组织奖:省上将根据各市(区)申报成果情况评出若干优秀组织奖,由省教科院颁发奖牌并在全省通报表彰。
3.所有参评作品,评审结束,作品不返还作者。
4.关于教学成果撰写及评审方案,请登录陕西教科研网文件专区查询(http://www.shaanxijky.com)《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方案》。
附件:1.陕西省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参评作品汇总表(教师成果报送表)
2.陕西省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参评作品汇总表(学生作品报送表)
3.陕西省第一届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封面(教师、班主任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4.陕西省第一届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封面(学校学生、幼儿园儿童)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附件1:
陕西省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
参评作品汇总表(教师成果报送表)
市报送负责人:
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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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参评人 |
成果标题 |
参评人单位 |
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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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陕西省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
参评作品汇总表(学生作品报送表)
市报送负责人:
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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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参评人 |
成果标题 |
参评人学校(园) |
指导教师 |
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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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陕西省第一届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
教育教学成果评选
(教师、班主任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成果类别:
成果标题:
参评人姓名:
参评人单位:
学段类别:高中
幼儿园
2018年
附件4:
陕西省第一届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
教育教学成果评选
(学校学生、幼儿园儿童)
成果类别:
成果标题:
参评人姓名:
参评人单位:
指导教师:
学段类别:高中
幼儿园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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