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此公告含比赛事宜、招商事宜、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比赛当日对外不售票。近期沙龙将对开心凭证进行抽奖,凡抽到者可应邀观看当晚比赛。比赛将全程录音录像。
【正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祖国传统文化,展现相声艺术魅力,丰富市民业余生活,明博相声沙龙第二届原创相声比赛正式启动。
2009年12月,明博相声沙龙成功举办了首届原创相声比赛,在龙头李明博的带领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省市各新闻媒体充分报道,观众市民竞相追捧,相声名家高度肯定。何凯、郑国等一批相声新秀脱颖而出,成为明博相声沙龙的中流砥柱,活跃在省会相声舞台。其中,一等奖获得者何凯创作的《抢座》应邀参加了河北省新春相声晚会。
“明博杯”原创相声比赛逐渐成为搭建相声新秀与艺术家沟通的桥梁,成为相声新秀被社会各界关注的平台,成为省会乃至河北相声界的品牌活动。第二届“明博杯”原创相声比赛继续秉承首届的宗旨,并不断改进比赛机制,公告如下:
一、比赛事宜
(一)决赛时间:2010年12月25日(圣诞节)19:40
(二)决赛地点:石家庄市京剧团梨园剧场
(三)参赛作品内容及要求
1、作品内容:
(1)相声(单口、对口、群口);(2)快板;(3)双簧;(4)其他曲艺形式。
2、作品要求:
(1)作品结合当前时事,具有地方特色,具有可观性和文学性。
(2)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在近两年内完成的原创作品,作品归属明确,无争议,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已获得过奖项的也可以参赛。
(4)作品违背法律法规和与国家政策相抵触者不得参赛。
(四)参赛方式: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参赛均可,也可以找助演。也可以自己创作,委托他人表演。
(五)参赛事项
1、报名程序
参赛者在2010年12月17日以前,将参赛作品及资料报明博相声沙龙;明博相声沙龙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审查,安排预赛,择优参加决赛。
2、报名要求
(1)作品电子版;(2)作品演出录像、图片;(3)作者及演员相关资料。
3、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7日—2010年12月17日
4、报送地址: 电子版直接发送至邮箱mbxssl@126.com
5、其他
(1)参赛者应避免其作品丧失原创性并自行承担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责任和义务。比赛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有对参赛作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开推介的优先权。
(2)参赛作品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参赛者请自行备份。
(3)比赛不收报名费,不提供演员食宿。
(六)评审程序
比赛主办方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对作品进行评比,根据数量安排比赛。比赛当日,参赛选手抽签确定表演顺序,现场表演,由专家评委、大众评委组成联合评审团现场评分,并根据才艺展示和知识问答,确定名次,当场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七)评分标准
1、其中相声表演满分为10分,取评委平均分。
2、知识问答满分为1分,才艺展示满分为2分。
3、共计13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4、相声表演时间为15分钟。
5、相声表演环节评分细则:
①作品内容健康向上,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内涵。(2.5分)
②能把握相声内在的矛盾冲突,塑造形象典型。(2分)
③台风好,吐词、咬字清晰、准确,语言标准。(2分)
④形式新颖,表演投入,有较强感染力,能调动现场气氛。(2.5分)
⑤服装得体与舞台效果强烈(1分)
⑥限时表演,每超时一分钟,在最后得分中扣除0.5分。符合时间规定不加分。
(八)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创作优秀奖若干名。
2、对获奖选手颁发省市曲艺机构盖章的证书,并优先推荐到相关媒体和机构。
3、对有意加入明博相声沙龙的演员,比赛结束即可登记。
二、招商办法
1、冠名权:比赛冠名费5000元。“××·明博杯”原创相声比赛。
2、主办权:每个主办单位赞助费用2500元。
3、协办权:每个协办单位赞助费用1500元。也可以同等价位的奖品或用餐相抵。
有意者请于唐哥联系,电话13931860533
三、比赛组委会
主 任:李明博
副主任:何 凯、东
力、郑 国
策划组:杨国伟、吴 金
宣传组:孙成钢、赵兴才
后勤组:邢红艳、杨宪康、李瑞霞
四、此公告解释权归明博相声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