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吗,那年的十一……”中午时分,第一次坐上小12路公交车,奔赴遥远的大兴,在五一节的第二天,路上,给老婆发了这么一条短信——这是去年超女比赛尚文婕演唱了莫文蔚的《爱》之后,我和老婆共同改编的一句歌词。今天在公交车上,不知为何,我就想起了那年国庆节第四天我去大兴的情景:那是我第一次去大兴,坐957路车,也是无座,人多,心怀一点点好奇和忐忑,不同的是,那次去时没有眼镜,而是眯缝着眼睛和老婆第一次对视。
路上,阳光很好,两边更是风光无限,不时有麦田映入视野,车上播放的是河北音乐广播。到了马驹桥2号桥,然后打黑车前往那个小镇,一个颇类似我老家的那个镇子的地方,老婆骑着自行车来接我,直接进了饭馆吃饭,聊天。然后回来去了潘家园。
写到这里,老婆告诉我,应该说说唱歌的事。的确,我们在一起这么久,说来惭愧,直到这个五一,才第一次和老婆一起去唱歌。
4月30日,夜,外面下着雨,虽然已经说好要去唱歌,但下着雨我以为也就又“顺其自然”地延期了,但这家伙不然,非要去唱歌,而且,不是在我们家附近,而是穿越东西到这个城市的大西边去找我们的一位朋友。城铁转地铁,晃悠了足有一个半小时才到朋友家,吃饭,聊天,等真的出去唱歌时已是午夜时分。
说实话,虽然老婆平时天天唱歌,尤其是和我一起上街的时候,嘴巴几乎就没闲着过(我曾无数次警告他“你看这么多人谁像你天天瞎哼哼”),但我并没料到他居然会唱那么多的歌,更没想到他是一个麦霸。5个小时,他大概唱了4个半小时不闲着,只要有歌几乎他都会,而且不管别人是否要唱都大言不惭地占领了一个话筒(他说经常自己要唱的时候都有一个话筒是闲着的),害得我不得不屡次提醒但几乎都不奏效。酒过三巡,时间过大半,大家都有点困意的时候,这家伙继续疯狂歌唱。“三年了,你这是第一次陪我唱歌。”反复地唠叨着这句话,其实他应该记得,买了新房后我就允许他购买了一套唱歌设备(虽然价格贼便宜),之前曾在家对着摄像头或照相机边唱边录过N次。不过,这也是他非常高兴的一个晚上,清晨我们一起回朋友家的路上,还在回味着唱歌的快乐心情。
几年前,我曾问过老婆,你小时候的理想是什么?想当明星。后来呢?后来就想老老实实生活。不想当明星了?不想,因为觉得不切实际。老婆所说的“当明星”,应该就是唱歌,不过用我的话说,他的嗓子根本不适合,业余唱唱或许还可,“你要是上快乐男声,海选就会被立马刷下来。”刚刚在看电视的时候我还在和他这么说。“下来就下来呗,我承认啊。”他倒比较有自知之明。
【此刻,这家伙正在看CCTV6演的《律政俏佳人2》,美国国会正在探讨同性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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