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误打门”事件在媒体上已发了轩然大波,厅官妻子陈玉莲被“信访专办”的便衣警察暴打16分钟,大水冲了龙王庙,引发了大众对法律与权力的质疑,这场大水未退,接着风波又起。孝感市上访法官冯缤已经被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免除了助理审判员职务。权力与法制的纠纷又一次陷入尴尬的境地。
两件事情的第一个共同点就是都与“信访”有关。厅官夫人陈玉莲和法官冯缤都因“信访”造成了自身权益的损害。陈玉莲是被动牵带进信访中的,陈玉莲的十年维权路虽然艰辛,但毕竟自己的职称和女儿的冤死案都要水落石出,尘埃落定,“公正”虽然姗姗来迟,可毕竟也来了。可就在这个时候一群有眼不识泰山的“信访专办”的便衣警察叔叔们把她带进了“信访”的漩涡。在道歉的时候,警察叔叔们称这是“误会”,“没想打了你这个大官的夫人”。显然,如果不误会的话,人肯定是要打的,要打的自然就是上访的普通老百姓了(如果是官夫人信访,也许另有方案防止误会,至少不会挨打)。从这里我们可以联想到,从信访制度在中国诞生的那一刻一起,60多年中,有多少因信访而挨打的百姓?在《中国农民调查》一书中,我们甚至看到了上访农民进京上访被抓回来,上访农民被活活打死的事例不胜枚举!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信访者就是找抽。而冯缤维权道路就更加艰辛,一连几天在烈日下申冤,一连几次受到信访办人员的接待,都没有结果,石沉大海,信访办的水还真深!在这几天中,他也没少受到信访部门的“劝告”,“你站在高院门口上访,这里值班的小伙子(法警)很年轻,会很冲动的,以前就曾将一名在这里上访的人的腿打断了,你要小心”。中国语言向来是很委婉的,这劝告也挺委婉的。最后,冯缤以头撞车,终于撞开了立案之门。最近,他也因信访,不接受内部的调停,也终于被撤职了,并获得了“偏执狂”,“精神病”的诸多美名。同样,我们可以了解到这样的事实:信访者就是“精神病”!两件事情如果放在一起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这样的事实:信访在老百姓看来,是最后的救命稻草,他们甚至把它当做获得“公平正义”的“尚方宝剑”。在相关权力部门看来,信访也不可不防,一定要把上访民众堵在门外,防患于未然,采取的办法大致有两种(其一,将信访者栏在上级部门门外,使之不能越级告状;其二,打到信访部门内部,命令信访部门对信访者的投诉采取“压”,“拖”,“劝”,“推”,“避”……等等的手段,不予受理)。总而言之,“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的信访制度听起来很美!
两件事情的第二个共同点就是:“信访”制度与权力部门相互打架,结果,权力部门赢了。暴打陈玉莲的是“信访办”的便衣警察,据报道他们的任务是看守省委大院,维持治安。看看,信访部门要给省委大院做好保安工作,这不就说明了信访部门从属于政府部门,一切行动听指挥,让你看门,你就当好门卫,让你去接待信访工作,你就去接待,让你道歉你就道歉,让你受罚,你就受罚。至于“信访制度”可以暂放一旁,制度是人定的,信访部门要服从制度,更要服从“人”,这样有好处。你看,“信访专办”的人跑到省委大院门口,在光天化日之下打人,也就来个内部的纪律处分就可以了,不必服从警察法规。即使要服从,也要等到省委书记批示了,才可以按照法律“严肃处理”。在法律法规面前,难道我们的相关部门的人员不知道有制度法规?为什么要上级批示之后才去用法规?他们不懂这些吗?也许公务员们有很多的潜规则,在这里有些为难了,只好等待批示了。这么看,还是有了省委书记的那一道批示之后,法律制度才能生效。冯缤事件中,我们当然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冯缤状告自己的东家孝感市中级法院,立案程序竟然这么难通过!在上访的过程中我们就可以看到上访部门的手法,一拖再拖,一劝再劝,也就是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官司采取的是内部“和谐”的态度,千方百计将上访的案件阻止住。这实际就是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纵容。冯缤的立案及再审材料递交上去,大大超出了规定法院受理的时限,可没有接到回应。那么法院及信访部门懂得法律吗?同样,法律制度在权利部门面前时那么的苍白无力!
陈玉莲的丈夫黄仕明称自己受到了来自上面的很大压力,劝自己的妻子要“发扬风格”,不要将自己逼疯掉。这股压力来自哪里?难道黄仕明不知道有法律可以帮助自己维权?陈玉莲为什么在讨回公道时甚至要付出离婚的代价?孝感市中级法院依照什么法规可以撤销状告自己的职员冯缤?
“依法治国”已经喊了十来年了,可是哪些人在依法治国?究竟是人依法,还是法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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