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没有来自己的博客,看来不开始写日志不行了,因为人性中懒惰的那部分在我身上特别明显,难怪17岁时就对奥勃洛莫夫印象深刻。
17岁那年夏天的北京,还是个古旧的城市,刚刚走出“文革”不久。记得是在美术馆边上,我买了第1本蓝封面油印的《今天》。近30年过去,北岛将在下周末来我居住的城市开朗诵会,他该过了55岁了吧。“走吧/路啊路/飘满红罌粟”已是遥远的回声,我们这一代,又走过了什么样的路呢?
到今年,已离开北京四分之一世纪,虽然每年回去探亲,却总是物非人也非的感觉。为了多少找回一些往日痕迹,我专门到新侨去吃西餐,坐进门向右的第三张桌子。只有桌子还在那个位置,西餐厅名字已改为“三宝乐”,而我儿时能想得入梦的沙拉也从两毛五变成二十五块一盘了。
在食物匮乏年代长大的记忆对偶尔的美味十分清晰,比如金鱼胡同口红星电影院对面那家奶品店里一毛五一碗的奶酪,每走过那里就忍不住咽口水。2002年的我,不但早无只恋爱不结婚的前卫,更兴致勃勃地赶赴在美国都听说过的“巴黎婚纱”受一整天拨弄补过结婚照的瘾。高高兴兴做从俗傻冒后,昏头涨脑地出了店门才发觉又站在金鱼胡同口。金鱼胡同如今拓宽成4车道的大街,在黄昏街灯初上时分,我伫望已不复存的奶品店又咽了回口水。
说来惭愧,而且我知道这不能归因于我的出生年代;然而我自幼至今的半生岁月,每逢佳肴便忍不住咽口水。这是一种本能反应,对我的性格和人生有着深远的影响,姑列二三。第一,这件事实使别人更快接近了我的真相,无论妻子,情人,朋友,不需多时就对我的馋(懒还是需要时间去了解而且也容易掩饰)有了印象,而所谓深刻就开始朝滑稽滑去。第二,馋实在对一个人保持内心明亮和生活快乐有莫大裨益时常而又不经意地提醒人其实可以和应该多么生趣盎然。所以我不能长时间忧郁或沉重,尽管我在那个如今恍如隔世的北京曾见证千百人的集体暴力,午夜查户口的手电恐惧,思想箝制年代的噤若寒蝉,怀疑与苦闷的内心压抑。
今天的北京已是喧嚣和欲望的都市,让我觉得要么是我在走进陌生,要么是我成了总也走不出哺育我成长的农业时代的“最后一个莫希干人”。喧嚣的基础是人,欲望的原点是食。“民以食为天”这句实话的两个实字就是“民”与“食”,而自古以来盛世的标志就是人丁兴旺,食品充足。所以海外华人一思念祖国往往先想起家乡的好吃的,所以我每次回京就情不自禁或身不由己的掉进了各式各样的饭局。
只要胃不累,我倒也喜欢去饭局。毕竟,像我这样的京城过客也就在饭桌上还能接触些旧识新人。或雅或俗,饭总要吃饱了才好聊天,亦深亦浅,酒总要喝到了才露性情。是真是假,酒足饭饱后失去了思考这类疑问的愿望与能力。(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