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其实过得挺凄惨,我需要郑重的向我的脚表示道歉,我对不起你们啊.
天气转暖了许多,所以出门前换了双瓢鞋.我对这些衣服了,鞋子了,其实要求不高,舒服就可以了.而且我讨厌逛街,这些都是老妈选的.今天这双是去年买的达芙妮.对于鞋子,老妈的观点是要买牌子的,耐用的,而我喜欢样式顺眼些的,至于穿的时间可以再议,达芙妮还好.
我基本上不怎么穿高跟的鞋子.平跟鞋,旅游鞋,或者是那种黑色的布鞋都不错.我记得小时候,我最喜欢穿男孩子经常穿的"板鞋",走起路来"叭叭"的,跳皮筋的时候很有气势,尽管我当柱子的时间比跳的时间要多得多.
不穿高跟的第一个原因是五年级学骑车时,摔了一下,暑假第一天左脚踝骨摔坏了,打了一假期的石膏,又养了一个多月.直到现在,穿高跟,脚就肿.
第二个原因,上大学时,边走路边看报,下楼梯时踩空了,到医院拍片子,说是右脚伤了筋膜,又是三月.
脚啊,我对不起你们啊.
第三个原因不怪我.天生就是小脑发育不完全,走路平地平跟都拐脚,穿上高跟,我几乎是和自己过不去.
而今天过得惨烈,也的确对不起我的脚.
早上出门了,没想到半路要出去办事,会走好多路.所以早上还很自我感觉良好的出门.可走到一半就不行了,脚疼的厉害.好不容易捱到事情办完,我基本上是挪回家的.回家以后,我撇了鞋和袜子.啊,我的神,我的脚.起了好几个泡,竟然@@@.
晚上,老妈帮我处理,说是可以用针管把积液吸出来.我觉得办法还好.弄左脚的时候进行的还顺利,可是,处理右脚的时候,老妈手上不准,力度过大,泡是挑开了不假,可血也出来了.
脚啊,你跟了我这样的主人,真是对你不起啊.
为这次事件,我给可怜的脚做了点记录,倘若哪天他打算拿这做呈堂证供,告我,我也认了.
不过这些都是比较明显的,其实还有一些小的呢.
这是挑了以后的.
看了图片也发现,我的脚好胖啊.出了泡,不怪鞋,只能怪我的脚长得不合鞋型,这是我老妈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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