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和的昆明新政仍属运动式治表之策
近日,国内及一些海外媒体对著名的改革人物仇和同志到昆明任一把手后推行的新政进行了密集报道。仇和鼓动媒体对市委和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要求昆明的市局两级领导干部向社会公开联系电话等,似一缕春风从春城吹遍全国,很让国内媒体振奋、也让外地百姓羡慕昆明百姓的福气。
仇和同志从苏北到南京又到西南的昆明,一路走来,这位改革人物的每一步都受众人关注,都得到了百姓和媒体的喝彩,也让许多关心他的人常为他捏一把汗,担心“出头的椽子先烂”、“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世俗规律使这位不可多得的闯将壮志未酬身先折。这就是很多善良的人对仇和、吕日周等改革者的心态,包括笔者在内。
长时间以来,老夫也对原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说的“中南海的车子走不出中南海”,或者说,中南海的车子的确先进,但中南海红墙外的路况与车子不配套的现实情况很是忧虑。对此,稍有忧患意思的人都很着急。看得出仇和书记也属于这样的干部,所以不等上头立法立项给钱就想先搞“自费改革”。这份烈士之心是可贵的。但是,我以为仇和近时的昆明新政只是治表之策,带有传统的运动型、刮风式色彩。为什么这么说呢?就说鼓励舆论监督,过去也不是没有中央和地方要员这么鼓励过,号召过,党的十三大就强调过“公开”“透明”、“加强舆论监督”,事实是舆论监督一直没强起来,一直不如人意民意,顶多就是监督个假华南虎、假藏羚羊照片之类的东西,淮河污染、太湖污染这样的事能算是多高质量的监督?国家环保局早就发现了,也制止过。想想那么多贪污腐败的大案要案哪个是媒体先揭露出的?有哪个媒体的老总没在监督上有过烦恼?都知道治国要依法行政,媒体监督,也必须有法可依,就是说要健全监督功能,媒体得有《新闻法》的保护和约束,不然监督就难得搞,搞不好,只能是抹点风油精,搞点“郭建光给沙奶奶提意见”,作用很有限。这不是仇和书记能解决的。当然,现在全国的媒体都在看昆明的媒体是怎样在开展舆论监督的。即使今后一段昆明这方面搞得不错,那么如果仇和书记再调到别地任职,昆明还能保持吗?包括公布领导干部的联系电话,能持久吗?这种事几年前不少地方都搞过,后来不都那么回事了吗?
我以为昆明眼前的新政改革还只是作风改进这样层面的事,是许多党委政府惯用的号召推动方法。真正的变改还是四川雅安那位女书记搞的改革,让底层干部群众当改革的主角。要让“公仆”不得不勤勉为百姓办事,让“中南海的车子”在社会上畅行无阻,根本的是“主人”真正有权选择和罢免“公仆”。只要这种局面没出现,仇书记有三头六臂也实现不了他自己的抱负。
敬请仇书记和网友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