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往往把人产生嫉妒之心比喻为“吃醋”。就是说看到别人比自己强,比自己好了;比如说同事得到上司或他人的赞扬,而自己没有得到或者不如人家的有分量,就觉得心里不舒服,酸溜溜的。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这都是常见现象,历史上象在皇帝后宫,嫔妃们争风吃醋,闹大了,还弄得朝廷不安,甚至危及社稷,这种事,几乎历朝历代都有。于是便有人认为女人最爱“吃醋”,甚至把吃醋说成是女人的专好,专利。更有人还从汉字的字形上做文章,说:“你看,‘嫉妒’二字的偏旁都有个‘女’字”。
对此,笔者的看法是:一,也不尽然。女人中并不乏豪爽大度的女杰,厚道开明的贤者,男人中也不乏鸡肚小肠,嫉贤妒能之辈。有的男人长得人高马大,傍宽腰圆,吹起牛来呱呱的。可是心胸狭窄,张了个针鼻儿大的小心眼,若这种人当了权,便是“武大郎开店,只让比自己矮的进门”。二,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文化。国家社会,重要舞台从来是男人的天下,男人主轴,在诸多领域男女不能平等参与。压抑使女性更多的产生反抗意识;生活的局限,有意无意对传统的屈从和认可也造就不少女性视野和胸怀的相对狭窄,于是有“妇人之见”之说。还由于参与机会的少而贵,于是又有“女人从政,权欲更重”之说。应该说,这与长期的男女不平等有关系。把“女”字作为“嫉妒”二字的偏旁,足以反映传统文化对女性的歧视和偏见。
以上是不是说得有些太远,太学术了?那就明说吧,笔者的基本观点是:嫉妒之心没有性别的,如同白酒不是专供男人饮用一样,老陈醋也不是专给女人吃的。
但是,好嫉妒,爱“吃醋”绝对是害人害己的毛病,而这种毛病又特别外在化,让人产生明显感觉,被众人低看。不管时下市场上减肥瘦身的药物有没有灵的,“吃醋”能矮化自己的形象却是非常灵验的。
于06年2月5日夜,首发于“京柱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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