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天水十中羲雨诗社成立
(2009-01-17 06: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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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十中曦雨诗社文化 |
分类: 奓湖绝句 |
贺天水十中羲雨诗社成立
俗世不嫌诗客多,羲皇故里发新禾。
课闲若有海棠社,莫忘江南一老哥。
附1:高伯甘兄《步韵和泉名贺天水十中羲雨诗社成立》
陇原天水古风多,羲雨秦中润壮禾。
何日重游黄土地,相看诗妹与诗哥。
附2:菠萝木陀《步姚泉名先生韵贺天水十中羲雨诗社成立》
天上云霞韵味多,水中靓影出新禾。
羲晨意趣诗心重,雨润才思妹与哥。
附2:羲雨诗社章程
第一条
天水市第十中学羲雨诗社是在学生自发组织,同学自愿参加,无偿义务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群众性团体。诗社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宪法、法律、法规、校纪的前提范围内,通过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独具匠心的活动,配合学院挖掘、培养有文学特长的社会高素质人才。
第二条
诗社的全称为:羲雨诗社。
第三条
诗社以“相互学习、交流心得、携手共进”为原则,本着“实事求是、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态度,以“立足校园、深人实际、创造生活”为准,用“升华自己、打造诗境”为理念,结合校园文化的丰厚底蕴为优势,充分利用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与千变万化的社会动态进行活动,以全面同学的成材观念,帮助同学剖析生活、提高素质,协助学校更好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
诗社活动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在不违反宪法、法律、校规校纪及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及诗社自身相关管理制度为前提来开展工作;诗社活动不能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第五条
诗社社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愿意自觉承认并执行诗社的纲领和章程;
2、愿意认真执行学院、诗社交给的决定,完成学院和诗社交给的任务;
3、不做违反诗社纪律和损坏诗社形象的事,积极维护诗社的集体荣誉;
4、尽忠职守、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创作工作及学术任务;
5、不得兼干与诗社活动相冲突的职务;
6、全体成员务须多练笔、勤练笔,以达到在诗社中提高自我,完善自我的目的。
第六条:
诗社成员享有的权利:
1、有发表意见、提出合理要求的权利和对诗社重大决策做出表决的权利;
3、有监督、批评诗社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权利;
3、有退出诗社的权利
第七条
在诗社内表现良好,有突出成绩者应对其进行奖励及提升,表现差的应给予批评,严重者取消其成员资格。
第八条
诗社招新制度
1、拟在新学年开学后开始招新,理事会集体审批通过。如有同学主动想加入诗社必须通过考核,并学习诗社章程,经社长同意后方可加入。
2、如有成员不按时完成诗社所安排的任务,违反校规、校纪,不遵守诗社规章制度,社长将强行令其退出。
3、凡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出者,退出时呈交书面申请退出材料,讲明原因,由诗社理事会审批通过。
第九条
诗社例会制度
1、诗社理事会例会按实际情况召开,每半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2、拟每星期三中午12:00
第十条
诗社内部由四个部门组成:
1:理事会
负责诗社的整体运行和重大决议,由社长,副社长,主编,副主编及各部部长组成。
2:编辑部
负责编辑来稿,选稿,定稿及出版社刊。下设主编与五名编辑。
3:宣传部
负责对内宣传,对内组织活动的具体事宜。下设宣传部长,两名副部长(一名负责打通知和制作广告,一名负责诗社重大活动)和五名委员。
4:外联部
负责对外联系和宣传,负责与校外公司的联络。下设外联部长和五名委员。
5:创作部
由所有普通社员构成。
附则
羲雨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