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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者戒

(2011-09-04 01:02:28)
标签:

杂谈

分类: 杂文

    在新浪主页上偶然点出孟非先生的博文,说的是南京彭宇案和天津许云鹤的事儿。孟非先生主张,“诬告者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谴责”,俺打心里赞成。然,事实上在咱们中国,这种处罚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在这里俺先说一句,在俺们目前所处的环境里,那种所谓助人为乐的行为,最好还是少一些的好,否则不但给自己惹麻烦,还给社会造成困惑,给孩子展示一个不好的范例,让国际人士笑掉大牙。

 

    在中国,助人为乐真的一点儿都不好玩儿。记得那是在俺刚大学毕业不久,一天下班骑自行车路过一个中学,看见一老太太不慎摔倒在路中央,俺急忙架上自行车,准备去扶她一把。没想到人丛中一个背书包的小女孩儿先俺一步,赶上前扶起了老太。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那个老太一把抓住了小女孩儿,硬说是她撞倒了她。当时俺才20岁,对眼前发生的一幕只有目瞪口呆的份儿。很快周围聚拢了无数看热闹的人。小女孩儿吓得哇哇大哭,而老太却死死抓住女孩儿的手臂不放。围观者中有人说老太太不是女孩儿撞倒的,也有人说,小女孩儿太不像话,怎么把那么大岁数的老人给撞倒了,叫女孩儿赶快扶老太去医院。

助人为乐者戒

    也许当时俺血气方刚,挤上前去大声说,老太不是女孩儿撞倒的,女孩儿只是助人为乐。然而,俺个人的声音看来还是太微弱,更多的、更大的声音却越来越不利于小女孩儿,说如果不是她撞的,为什么会去扶老太,老太为什么抓住她而不抓别人。甚至有人已经开始谴责俺。俺当时又气又急又无可奈何。幸亏人群中冲出一老汉,一把抓住老太的手,硬生生分开了两人,大声地说:我亲眼看见的,女孩儿没有撞老太。回过头来,老头怒斥老太不是东西。俺抓住机会叫小女孩儿快走,否则会有麻烦。女孩儿噙着眼泪,从地上爬起来就跑,那真是落荒而逃啊。这么多年过去了,又让我想起了这件事儿,算来小女孩儿到现在至少也该40多岁、成家立业了吧。她会教她的孩子再去助人为乐吗。

 

   别的大道理俺就不想说了,一句话:朋友,尤其是小朋友,助人为乐在咱这儿,时辰未到,那是100年以后的事儿啦。祝大家高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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