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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堂小学教学常规检查制度、调课与顶课管理制度、听课评课制度

(2007-12-20 20:23:18)
标签:

教育杂谈

教育教学

规章制度

教学常规检查

调课与顶课

听课与评课

分类: 课改在线
 

玉堂小学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避免教学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根据都江堰市中小学日常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巨登宝
   
副组长:蔡殷  谢涛
   
成员:周泽彬  向迪松  彭宏  潘晓慧  翁蓉  学科教研组长

 二、检查内容:

 1、教师业务:主要包括教师的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学辅导、学生学业评价以及教师业务学习、参加进修和教研活动等情况。

 2、学校管理: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制度建立(考勤、业务学习等)、课程开设、各项教学活动开展以及语、数质量检测情况。

 三、检查形式:

 主要采用例查(按计划有组织)、抽查(随机)、月查(不定期)、集中查(全面)和个别查(单项)等形式。

 四、检查方法:

看、听、查、议、考相结合。看,主要看相关的文字材料(制度、计划、记录、总结);听,主要听教学管理、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及随堂课;查,主要是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了解相应情况;议,主要是召开师、生及家长座谈会(或问卷调查),对学校教学管理、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议。考,实行月考,检测学生学业状况。

 五、检查要求:

 1、月查。每月不定期的业务工作检查至少一次。中心小学由教导处或教研组实施;村小由各村小教导主任自查。

 2、例查。每学期中心小学对村小至少进行两次例查,首次应在开学初两周之内,末次应在学期结束前两周。

 3、领导督查。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每月累计对村小检查指导应达5次以上;教导主任或教导处每月应对村小有1次以上的督查。每次督查都应听课两节以上,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4、重点查。每次检查都要确定重点检查对象,要加强对薄弱村小或业务工作松散的教师的指导与促进;要激励骨干教师发挥示范作用。

 5、跟踪查。对在例查、月查、抽查中暴露的问题,要跟踪督查,限期整改,注重检查指导的实效性。

 6、质量抽测。把业务检查和语、数质量抽测结合起来。每学期对各年级随机抽测应达一次以上,并把抽测成绩和学期末、学年终考试成绩相挂钩,进行综合评定。
   
五、做好总结:
   所有检查都必须作好记载,每月以议教形式,召集教学检查领导小组会,汇总一月以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形成整改措施。

                                       玉堂小学教导处

                                          2007年9月

 

 

玉堂小学调课与顶课管理制度

 

为保证稳定、良好的教学秩序,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动上课时间、地点或调换教师。如遇特殊情况可办理调课、与顶课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课、顶课申请条件

1.上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任课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因病因事请假,相关领导须告诉教导处,由教务员或教导处安排其他教师代课并填写顶课登记备案。如任课教师请假,教导处应指派其他教师顶课保证教室里有教师上课。

2.任课教师因病请假,须持医院病假条;因外出开会请假,须出示会议通知单或邀请函。如任课教师开会、培训学习,应提前调课上课,课的节次在两节以内的与其他任课教师协调课,超出两节以上的课作为顶课,教师须填写调课记录,教导处填写顶课记录。确实调不开,可回来后补上。

3.课表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教学需要时,可予以适当调整。

二、调课与顶课的办理程序

1.凡申请调课者,应填写《玉堂小学调课记载》,提前一天到教导处填写登记。

2.因紧急情况来不及填写调课登记的,任课教师可与教导处口头或电话商量调课事宜后,并及时补办手续。

3.申请调课经领导批准后,教务员或教导处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由教导处负责督促落实。未按预定时间补课者,应扣除该学期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三、调课与顶课的管理

1.节假日的课程调度以学校通知为准,节假日所停课程不安排补课,教学进度顺延。

2.课程调度以教导处开出的通知为准;未经批准,教师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或任意改变上课时间,均扣除其该学期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3.教师无故不上课或调课后不补课或提前下课,扣除其该学期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4.教导处必须加强对调课及顶课的动态管理,建立和健全教师调、顶课的申请、审批、记录、检查制度。教导处每月统计一次学校的调顶课次数,并定期公布,以作为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之一。

                                

                  玉堂小学教导处

                                       2007年9

 

 

玉堂小学听课评课制度

 

推进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是关键,管理制度是保证。上课、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校本教研的一种形式。为了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先进的教学经验,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质量,促进教师间的相互交流、学习、探讨、研究及反思,特制定我校听课评课制度。

一、听课要求

(一)听课节数

1、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2、学校中层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3、教研组长每月不少于4节,全期听完该年级教研组所有教师的课。
   4
、学科教师每月不少于4节,新入职的教师(教龄不满一年)另外听2节指导教师的课。

(二)听课形式

1、检查性听课:校级领导,中层管理人员为了解教学情况进行的听课;
    2
、教学研究课:教师间为了相互交流、学习、探讨、研究所进行的听课;

3、教学观摩性听课:教师为了学习、反思、观摩所进行的听课;

4、指导性听课:对新进教师和年轻教师进行的听课。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原则上应该先自行调整好自己的课程,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请教导处协调,千万不能因教师的听课影响学生的学习。

2、教研组以上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工作,如:时间、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

3、听课时,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讯工具。如无特殊情况,中途不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4、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并及时交流、探讨。参加工作5年以内的教师要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可做简要记录。所有听课者都应写听课简评。

5、学期末将听课纪录交到教导处,由教导处按课表核实听课记录是否属实,汇总并公布听课情况,并纳入年终考核。教导处要求教师听课的,若教师未到场听课,按旷课一节处理;若听课节数不够,按奖惩制度酌情扣分。

二、评课要求
 
 1、大家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评课既不能一团和气,也不能吹毛求痴。

2、作好评课记录。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作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与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作较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

3、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情况做深入讨论分析。评完课后,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教学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

4、为了把评课落实到实处,本项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评课时经常不发言或发言马虎应付的,按奖惩制度酌情扣分。

                                   

                    玉堂小学教导处

                                        200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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