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2006年国际侨联总会华文著述一等奖)
乃枫
今天是罗纳德·哥德曼的四十六岁生日。要不是新来的秘书一大早往他的办公桌上放了一个大花篮,他自己早就把生日的事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不看见花篮还好,一看见心里便更觉得不是滋味。他叫秘书进来把那个花篮搬出去,还虎着脸给她留下话,说他一天都不接电话,谁也不许敲他的门。他把自己关在他那宽大的铺着白地毯、摆着红木桌椅的办公室里,心里好个不痛快。昨天夜里发生的那件事儿始终在他的脑海里转,叫他怎么也挥之不去。
可那是件什么事儿呀?他觉得,他做男人的尊严彻底威风扫地。甭说这事儿说不出口,就连想一想都觉得丢人。当时,他自己亢奋得像一头发情的公牛,妻子富萍却是极尽躲闪之能事,几乎到了誓死不从的地步。一时间两人手足并用,滚在一起,从床这头一直滚到床那头,这一个使尽浑身解数,依然不得其门而入;那一个连哭带嚎,直到一脚将他踹下床来。他觉得,那已经不是夫妻床笫之间的和谐或者不和谐,用他做律师的专业术语来描述,最近一个时期他们之间的床事,叫强奸未遂更确切些。他不由得想起自己早年代理诉讼的一桩强奸案,那时节,当着联席大法官和十二个人的陪审团,他慷慨陈辞,力战群雄,要多风光有多风光。然而,现在他知道了他的谴责有多么牵强,没有女人的配合,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强奸这码事。
他一生不知道处理过多少件棘手案,可眼前却为自己的中国太太理不出个头绪。怎么回事呢?是妻子性冷淡,还是他自己机能亢进?他与前妻凯罗生活了将近十年,那十年他似乎也是像现在一样。不过,他不记得两个人什么时候为床笫之事闹过别扭。相反,她就是喜欢他那么直来直去地一步到位。她喜欢他疯狂,他越是疯狂,她便越是受用,甚至变得比他还疯狂。有好几回,他下班刚进车库,她那边早已经去了武装等在车库里了。
在中国待的那一年,不但叫他学会了说中国话,也还叫他认识了不少中国人观念上的东西。比如,床笫之间,中国人往往就有些实事求是的高论。他们说,“三十如狼,四十如虎”,那么说,中国人自己对狼和虎的行为并不是没有认识,也似乎不持批评态度。可是,富萍为什么就和别人说的不一样?
按中国人的理论推导,他与凯罗那个疯狂的时期正是他们的“狼虎之年”。现在,他眼看就要奔五十了,按说,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事应该有所递减才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跟富萍结婚这一年,他的性需求非但没有递减,相反,与年轻的时候比,他似乎比那时候还要多几分饥渴。是他的机能亢进,还是四五十岁的男人又进入了另一个性活动的高峰期?不记得中国人说没说过五十是什么,到底是狼还是虎?抑或是两者之间?不过,就他现在心里的饥渴劲,似乎是把狼和虎加起来才对。
也不怪罗纳德·哥德曼要把狼和虎加起来,妻子的美貌是明摆着的,叫他无论如何都无法抗拒:五英尺四英寸的身高,一百二十磅的体重,在他眼里,简直就是一个会说话的芭比娃娃。头发黑得像燕尾服上的细真丝亮缎,皮肤白得像紫禁城里的汉白玉栏杆。浑身上下,凡是该夸张的地方,通通夸张得淋漓尽致,凡是不该夸张的,竟然找不出半盎司的赘肉。就说她那一对羞羞答答的乳房吧,简直像活的一样,甚至可以说是造物主有史以来最惊心动魄的奇迹。不大不小、维妙维肖,那光滑滑的细腻,那暖融融的温馨,捧在手上就如同抱着一对儿就要飞起来的鸽子。美国男人之间常说,“More than a handful is a
waste”(一把抓之外的都是浪费),没成想,美国男人的理论竟然在她的中国太太身上找到了最可靠的物证。整夜拥着这样一个天造地就的美人,与她同床共枕,怎么能不叫他爱得心里发抖?怎么能不叫他爱得情欲亢奋?由着他自己的心,一天二十四个钟头,别的什么他都不想干,就只想把自己化在她的身子里,那心情只怕把全世界的狼和虎加在一起都还不够用。
他们是在中国大陆结的婚。刚结婚那阵子,他几乎被妻子的美貌惊呆了。有一个多星期,他连碰都不敢碰妻子一下。在他眼里,她是一个纯洁的、叫人不敢玷污的天使,她是一位神圣的、等待人们敬拜的女神。他把单人沙发搬一个过来到床跟前,就那么整夜整夜地就着床前的台灯,看护着她,看着她那一起一伏的胸脯,听着她那一出一进的呼吸。有时候,他会偷偷伏下身来,听一阵她那均匀的心跳,有时候,他会呆呆地望着她那蠕动的嘴角,细心揣摩她那神秘的梦境。有时候,他会帮她理理睡乱了的头发,掖掖被子,再偷偷在她额头上亲上一口。当然,也有不守规矩的时候。他会像小时候夜里起来偷看圣诞老人给他送来的礼物那样,悄悄将被子掀开一个角,偷窥一下她那一对儿沉睡着的“鸽子”,还有她那个维多利亚雷丝内裤底下掩盖着的一片醉人的黑色的蓊茸。
妻子简直太美了,美得像天上下凡的仙女,美得叫他整夜不敢入睡,他怕一觉醒来,发现这一切都是梦境。然而,他心里却明明烧着一团火,那火烧得他一杯接一杯地喝水,烧得他一趟又一趟地钻进洗澡间里“冲凉”。然而,他告诫自己,躺在他床上的,是一位异国的年轻女子,他还不熟悉她的喜厌、好恶,他要等,等到金石为开,他要忍,忍到水到渠成。当然,后来他终于“忍无可忍”,乃至“揭竿而起”,那是后话。再说,那也不能怪他,美国人也是人,有情有感,有血有肉。
算起来,他娶富萍整整一年了。那时候,富萍还不到三十三,他自己却眼看快到四十五岁了。要不是那个短期客串,去中国东北的一所大学里讲美国商务法的机会,他哪里有这份天上掉下来的艳福?
罗纳德·哥德曼早先毕业于伯克来大学法学院,后来在旧金山自己开办了一个规模不大的律师事务所。本来也不过是惨淡经营些移民案件,可是,这几年中国大陆一开放,他受理的过洋经济案件竟然渐渐多得取代了他原先主攻的移民事务。几年工夫,小小律师事务所就鸟枪换了炮。以往几年中,他几易其址,到底还是搬进了他早已向往了多年的那座白色办公楼。他又一鼓作气,把一大堆跑单帮的挂牌的和不挂牌的律师通通网罗在自己旗下,三拳两脚,小事务所果然干出了大名堂。大把大把地赚钱不说,就是在经常给他介绍主顾的中国东北法学界,罗纳德·哥德曼也算是结结实实地出了名。不久,人家热情洋溢地给他发来了邀请函,请他去讲美国商务法。这事虽然来得突然,但于情于礼他都不好拒绝。
单从经济收入上看,去中国大陆讲学根本就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儿。满打满算,对方就是一切条件从优,每个月也最多不过拿六千块人民币。六千块人民币相当于几百美元,那是谁都会算的账。几百美元在旧金山,只要多受理一桩开办公司的注册案,光手续费就不止这些。不过,思前想后琢磨了好几天,他还是欣然接受了对方的邀请。哥德曼到底是哥德曼,别看他在夫妻关系上说不清楚,但一旦做起生意来,他却不输给任何人。他考虑的,怎么会只是眼前经济利益上的一点点得失?
就赚钱而言,只要律师事务所挂的是他的牌子,他的合伙人和他那一大堆助手就代表着他。从这个意义上讲,他在与不在跟前都一样。与中国那个日益开放的巨大市场相比,他目前赖以成就的东北某城只不过是个弹丸之地。他要是能在中国大陆教上一年半载的书,谁知道还能认识些什么样的大人物?名气大了意味着什么?不用问,谁都知道。接下来,应付大量的中国业务,不会说中国话怎么行?目前在他的律师事务所里,除了他的几个中国秘书,没有人能讲得了中文。若能去趟中国大陆待上一年,等于上了一年的免费中文学校,一年下来,谁还能唬得了他?这些难道都不是钱?
说到钱,人们往往只看到有形的。去中国讲学,住的是专家别墅,吃的是专家小灶,专人服务、专人开车,这些难道不是钱?再者,怎么说还能不比他在旧金山的光棍生活强?更何况,前妻凯罗已经离开他这么多年了,他也真该打算打算自己今后的日子。
一场车祸要了凯罗的命,也几乎把他的命给拿了去。头几年,他的心里就只有一个凯罗,除了家和办公室,他哪里都不想去,别的女人他连看都不愿意多看一眼。如今,他总算从那个可怕的阴影里走出来,也实在过够了那种心里没着没落的光棍日子。中国女人的美丽和贤慧是全世界都出了名的,谁敢保证他罗纳德·哥德曼就一定没有那份娶一位中国太太的艳福?
果然,他全对了。不到一年下来,每月六千块人民币的工资收入他一分钱都用不着花不说,经他的手转给律师事务所的案子多得叫他的同事们接不过来。凭他的聪明和勤奋,再加上他举一反三的律师特有的思维方式,中文虽说讲得不算流利,却也能应付个八九不离十。最叫他开心的,他竟然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富萍。
认识富萍的确是件大“快事”。说“快事”并不仅仅指他心理上的快感,就是两人感情的发展进度也已经快得叫他这个快节奏的美国人感到应接不暇。认识不到一个星期,两个人就已经开始认真探讨嫁娶了。
“丁零零……”一阵电话铃声,打断了罗纳德·哥德曼的思绪。本来说好了一天不接电话的,可他那个秘书到底还是把电话打了进来。
“我不是告诉过你今天一天都不接电话的吗?”
“您先别急,哥德曼先生。”新来的秘书小心翼翼地打断他,“这件事儿必须跟您说……因为您是主角。您要是不同意,我们也唱不起来。”
“什么事?说!”罗纳德没有心思听她说过场。
“您已经一个上午没出来了。今天是您的……生日,估计,晚上您夫人肯定有安排,所以我们大家……我们是想……请您一起吃午饭。他们都不敢跟您说,硬把我推出来……其实,我也……”新秘书说得唯唯诺诺,声音渐渐小得叫他听不清楚。
“那……”罗纳德有些心软了。他看了看对面墙上的挂钟,肚子里才觉得饿,声调也跟着缓和下来,“好吧。不过,下次可不要这样。”
“好的。谢谢您,哥德曼先生!”听得出,新秘书如释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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