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落实不力的原因及对策
(2009-03-05 08:24:58)
一、制度落实不力的原因
原因之一:制度意识淡薄,置若罔闻。一些人,对规章制度熟视无睹,视若不见,甚至视制度为“聋子耳朵——摆设”,见其形而未见其行。我行我素,总觉得上下班迟到早退一二分钟无所谓;总觉得驾车高速路超速一二十码不碍事;总觉得收受贿赂一两次没关系,等等。而实际,问题正是出在了“无所谓、没关系、不碍事”中。
原因之二:理想信念动摇,敢拿前途赌“明天”。少数人意志衰退,没有远大的目标,鼠目寸光。
原因之三:不愿唱“黑脸”,“温柔”处之。有些领导在平时工作中或检查落实规章制度时,对发现的问题,“犹抱琵琶半遮面”,“蜻蜓点水”,“和稀泥、抹光墙”,放不下情面,拉不下脸面,导致不能直面视之,直面纠之,要么见而不说,要么淡然提醒,岂不知,正是这样,却害了同志,贻误了工作。
原因之四:搞“应变术”,“软”执行。对制度“朝令夕改,朝三暮四”,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和利益驱动中,动辄改变制度,甚至想当然,无原则地信奉“以德治人”,而偏颇了以“法”治人,其后果是轻者埋下了“祸种”,重者损害了单位事业的发展。
二、制度落实不力的对策
一靠教育引导,打牢思想基础。“欲求木之长者,必先固其根本;欲求流之远者,必先浚其泉源”。因而,抓好教育引导是督促落实制度的首要任务,也是强基固本的头等大事。“人之初性本善”、“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前者是说人来到世上其性先天是善良的,后者是说思想决定着行为。可见,后天教化对于驯服人性极其重要。要把信念教育与法规制度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抓紧抓实。抓结合教育,在思想上始终筑牢“制度”就是“法”的观念,一心向善,“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心向正,不走歧路;一心向忠,对事业忠诚,这也是抓好结合教育的落脚点。在“忠”上,古人曾言:“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鱼失水则死,人失忠则凶”,可见,“忠”尤显重要。教育中,尤其要克服老生常谈的问题,要不断赋予教育的新内容、新方式,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教育理念。
二靠监督管理,善于究违堵漏。监督管理是落实制度的重要一环。培根有一句名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远比十次违法行为本身危害更烈,因为后者只是破坏了水流,而前者则是污染了水源”。
三靠表率示范,激励模范遵守。“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都充分说明作为领导者其言行的重要性,作为落实制度,更应如此。领导既是参与制度的制订者,又是督导制度落实的发令者,更应成为不折不扣落实制度的执行者。只要领导做到了,其部属就会自觉效仿。如若领导在执行制度上都时松时紧、时力时软,那还能怎样要求部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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