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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寻包养每月要两万

(2007-05-07 04: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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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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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收到一个奇怪的信息:
 
你好。。你能包养我吗,,今年我17岁。。
能去看看我的故事吗?。。。
我也很想尝试下,,,先是被宠.然后被甩..最后一无所有是什么滋味。
 
    我回复她,我不能,也不想,更不会。你坚决要尝试吗 ?劝你好好学习,自食其力,过上健康正常的生活。
    QQ上跟她聊天,她说父母没钱,但不至于吃低保。最终她拒绝接受社会捐助,执意走自己的路,要求包养者每月给她两万,并且说这个数字并不多,主意是自己想的。他认为我是记者在调查她,“搞一大堆记者来采访下字?然后搞个社会募捐什么的啊,,是不是?”她说报纸头条题目都替我想好了,“你准备弄个什么头条啊?南京学生寻求包养,家庭困难,希望大家伸出援救之手。。这个标题都带你想好了。。你去写吧,,不过很可惜,,我不是主人公 ”
“我现在缺的钱是我三个月的房租2000元,其他的不急”
 
 看来她也受了日本的“援助交际”和女明星的包养传闻的影响
她给新浪博客首页“商界英才名单中的每人发了一份请求信息。
 

17岁少女寻包养每月要两万

 
 
下面是她自己写的简介。
 
 11月28,.在个下着小雨的日子里.我出生了,呱呱落地在六朝古都,,南京.
 
  谎言
印象中已经记不清楚爸爸的样子了,,他在我五岁的时候就离开我们母女了,,不是生病去世,,也不是忙于工作..是和个女人一个可以当她女儿的乡下村姑私奔,,带走家里全部值钱的东西,,唯一有点良心的是,,把一栋旧房子留给了我们..他收拾东西的时候.我问爸爸去哪,爸爸说后天就回来,,这个美丽的谎言,,我等了十几年他都没有兑现..
 
苦笑,,,真的不想长大..永远把思想停留在小时候多好,,听着妈妈边哭边跟我说,你爸爸在和你捉迷藏呢..我也信,,因为那时候我根本不懂背叛的含义..
 
美丽的谎言?
可惜的是,,我妈也不是什么贞节烈女..估计是受不了寂寞把,,也许是身体上的,,也许是精神上的,或许两者皆有..10岁以前,我妈妈一定对我说爸爸会回来,她会的等的,,我们一起等..遗憾的是.10岁以后,,妈妈把一个男人领回了家,,呵呵,,谎言.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一定要找男人过一生?不可以是个女人吗?我那时候就是这么想的..想,,大人的话不能相信..
 
其实妈妈不知道,,那时候我是这么想的,,不可以骗我,说了等爸爸一辈子就要做到,其实回不回来不重要,我早当我爸死了.但我在次失望了..
 
10岁以后我学会了撒谎,,但我那时候太稚嫩,.编的谎言跟我现在我编谎言技术没法比,,当谎言被我妈拆穿的时候,,我的回答永远只有一句话,,我跟你和爸学的..当看到我妈气的发抖的时候,,更用力的用鸡毛弹子打我的时候,,我更得意,,我喜欢看我妈那被的快要神经眼崩溃的样子..
 
爱上班主任.
一直到十五岁之前,,我在学校是出了名的书呆子,,我甚至不懂,,为什么有些男生,给我递了封信就立马就闪人了,,而我,,看看开头几个字,,不是学习资料我就立马扔掉了..或者交给老师,,天天就知道死读书,,还有想尽办法气我妈和怎样欺负那个我妈和后爸生的两岁小儿子..我的心思全花在这里,,恋爱是什么,,我根本不懂..更不懂,,女人原来是不该喜欢女人的..
 
初二下半学期,,班上转老了一个女老师,,做了我的一班的班主任,25岁,,很不错的年纪,,她的声音很象小BABY的声音..胸很大,,身材很不错,,长的一张可爱的娃娃脸,.,但班上的女生就很讨厌,,说她装嗲什么的,,很恶心,,那个女生刚说完,,我就一拳挥在那个女生脸上..结果,,我被那个女生和她的那帮姐妹(俗称女混混)打的遍体鳞伤..
 
后来,,学校也是大事化了,小事化了,,我觉得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候就是班导给我擦药的时候,,,那时候夏天,,老师穿着一件V字领的衣服,,我若隐若现看到了她的胸部..很奇怪,,在我盯着它胸部一分钟后.竟然对班导说出了,,我喜欢你..她很惊讶,,喜欢我?我说是的.,,她说老师也喜欢学生啊,,以后要乖点,,不许打架闹事我就更喜欢你了...我信了,,以后那帮混混我就任由她们欺负,,怎么打都不还手,,我一直想,我答应过老师的,,不打架,...她会更喜欢我的..直到有一天,她辞职了,,甚至都没跟我说下..,,我才明白原来女人和女人是不能在起的..而现在的老师,,正在当着某位上海IT老板的二奶,,那男人每月给她三万..呵呵,,可笑的讽刺..
 
搬家
很难相信..初三毕业后我就不和家人住了,我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我的思想很幼稚,但又好像一夜间,就长大了..就在我老师跟我说:许总每月给我三万,,还有吃有住有车,,我何必做那么辛苦的老师呢,,每月工资最多就两千不到..那一瞬间..她点燃了跟柔和七星~加上那不在乎的表情,,呵呵..我好像真的长大了..原来这世间存在包养这词..
 
已经好长时间没和那位娃娃音老师联系了,,,听说一年前她就被那位老板甩了,一年中..我的生活就是白天上课,晚上去做花场模特..很多人说我现在的年龄和现在的思想不符合,也许把,,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听说我老师做第三者是这样的下场的时候..我也很想尝试下,,,先是被宠.然后被甩..最后一无所有是什么滋味,,
 
我叫小R..今年17岁..
有谁愿意包养我?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39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第150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第151条: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而获利的,侵权人除依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外,其非法所得应当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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