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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月球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行政行为违法一案,将于本周日下午2点开庭宣判,地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涉案商品:世界杯空气。
判决结果无法预料,这是中国很多法律专家的共同感觉。中国法制建设在进步,但进步的脚步节奏不是匀速直线运动,法律并不是法官唯一的判决依据,上级指示,社会反应等众多不确定的随机因素往往影响最终判决结果。人民法院的财政支出依靠当地政府,因此很难独立行使审判权力;四项基本原则其中一条是“坚持的党的领导”,所以法官不能不听党委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强调,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为大局服务,因此损失个案的司法公正也再所难免。
很多人认为,跟政府打官司肯定要输,这种观点是过激的偏见,据统计中国行政诉讼案件原告的胜诉率为30%。如果没有十足的法律依据,中国公民是不会轻易提起行政诉讼的。
人民法院往往把社会关注的案件作为敏感案件处理,这种案件的审理一般不通知媒体旁听,审理和判决一般放在周末下午,这样第二天新闻报道出来,几乎没人看到,等到下周一上班,新闻接踵而来,这个案件就基本上被公众忽略过去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指出,人民法院审判不但要考虑法律效果,而且也要考虑社会效果。所谓法律效果就是严格依法审判,追求法律正义;所谓社会效果,就是社会公众的反应。所以法官判案也不容易,法官左右为难,有时要承受很大的社会压力。由于中国公民的法律素质普遍不高,有时对确实依法判决的案件从感觉不对,中国的时评作者充当者公众的代言人,这个群体以新闻评论为生,靠稿费生活,新闻有很强的时效性,因此经常是仓促写作投稿,观点出现错误,有的律师为了出名也经常发表十分欠斟酌的法律意见,贻笑大方。而法律大家的观点越来越少地出现在媒体上,批评政府的观点能否公开发表出来也是问题,所以黎鸣说中国专家常常集体失语。中国社会的思维方式依然很感性,缺乏足够的理性,我认为这是中国社会进步缓慢最主要因素之一。
世界杯空气一案倍受媒体和法律专家关注,因为它是在检验我国的从计划经济走出了多远,在检验我国的市场经济程度。是在检验“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文明法制准则是否能落实到实处。
这个案件的判决时间安排说明,法院不期望媒体大力宣传,因为要么政府丢面子,要么法院受指责。一般情况下,两个中院为了竞赛社会效果,都会积极邀请媒体旁听报道为自己争分。
如果原告输了,那么2008年奥运会空气销售就成了问题,氧吧的存在也会出现法律危机,森林里的新鲜空气上市也是问题;如果原告赢了,工商部门会担心别人也跟着学了样,琢磨出售其他希奇古怪的东西。左右为难,就怕成了一种常见思维定势,其实,有什么可怕的?!没有真正市场需要的商品无论喊的声音再大,也会自动退出市场。
世界杯空气在德国可以合法出售,英国可以销售,泰国为了促进旅游也销售山上的新鲜空气,中国有什么理由不可以呢?
总之,判决结果无论是什么,都存在矛盾,谁也不是法官肚子里的蛔虫,因此,我的态度是坦然等待判决结果,我的胜利将是法律的胜利,大家都会受益,相反则是社会大众的悲哀。
猜测和占卜流行中国社会,你若有兴趣,欢迎你猜测结果,猜对有奖,奖品是一吨外星钻石外加六亩月球土地,仅限前十位留言评论猜测结果的。
近日计划写:
1、走出网吧走进操场(支持政府为学生健康体魄而做秀)
2、三件微妙小事导致的三个命案
3、日本最高法院为什么判定中国放弃了民间索赔权
4、我的五一戒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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