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凯歌大导演近两年流年不利,先是《无极》被胡戈恶搞的遍体鳞伤,血泪斑斑,后来《无极》剧组因毁林被处罚,陈大导又跟着吃挂落儿,继而被一些人提名“绿色人物”羞辱。几乎每件事儿,陈大导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可能是为了冲洗晦气,去年从名仕花园搬到了星河湾。今年稍有转机,又被指超生。
照理说,《无极》剧组毁林,该负责的应该是制片人,而不是陈凯歌,导演只是个打工的,可是在中国,导演的社会地位太高了,制片人是谁,公众一般不注意,所以好事坏事都记在导演头上。陈大导演已经加入了美国籍,美国没有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哪来超生之说?“墙倒众人推”是典型的中国文化,中国文化总是不断制造箭垛式的人物,谁赶上谁倒霉,口水能淹死你。不理性的公众,情绪象洪水一般,单纯讲理会越描越黑,因此老道的名人被逼学会了“缩头功”,对待媒体,咬紧牙关,“打死我也不说”,葛优是典型代表。
陈凯歌保持了良好的学者风度,一位业内人士说,《无极》几乎损毁了陈凯歌“半世英名”,从此陈凯歌对媒体唯恐避之不及,每次在公开场合露面都一言不发。不说话能少惹麻烦,但没有实际行动怎么彻底扭转形象?必须及时进行“危机公关”,我认为在哪里倒下,就要在那里站起来,这才是英雄本色。
现在,我给陈大导提供一个机会,只需承诺每周少开一天车,给公众人物们做个表率,我照例赠送一辆折叠单车,这辆车虽然不值几个钱,但它是热心环保事业的象征,是一个自觉行动的符号,也是一个人气“变压器”,只要陈大导在一年内兑现承诺,不但会消除从前的负面影响,彻底撕下“破坏生态”的标签,明年很可能被正搞成“绿色人物”。
道理往往是苍白无力的,我曾在博客上建议叶永烈劝“小山智丽”把名字改回“何智丽”,并且诚恳地向祖国人民道个歉,否则哪个中国人敢娶她?今天老叶说,小山智丽不但不感激,反倒指责他利用她做广告,老叶“里外不是人”。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象“小山智丽”这种极端自私的顶级偏执狂,不改变自己,只有“自取灭亡”一条路。
郭德刚因代言藏秘排油被央视暴光,卷入“广告门”被公众声讨,我在博客上建议他在事情没有彻底查清楚之前,不妨先向受害者表示人道主义关怀,毕竟他们信任你,喝了无效,致歉并不意味你确有过错,表示同情的诚恳态度,反而能得到公众的理解,人民很通情达理。但郭德刚的“NO”说的很坚决,他还等待别人给他道歉呢!
改变自己,超越自我,的确很难,但若不及时地“危机公关”,前方的路势必艰难。
这次劝说陈凯歌大导演或许是我最后一次就新闻事件,善意地向陌生的当事人建言,如果象他这么高层次的人都不能欣然采纳,我将长期“雪藏”这个毫无价值“替古人担忧”的习惯,省点脑细胞,用这工夫多品几杯铁观音。
闻陈大导演被指定执导《梅兰芳》,祝愿他早奏凯歌
陈凯歌,能不能少开一天车?


大气水资源所有权声明
环保特别行动宣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由此可见,我国《水法》中的水资源并不包括大气水。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找不到大气水资源所有权归属问题的规定。在我发表声明之前,属于“无主物”。
2006年4月6日,我庄重声明:自即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上空大气层中的一切大气水(俗称“云彩”,“云朵”)归我所有。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作为一个环保爱好者,我主张拥有大气水资源的所有权,目的主要是为了辅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更有效地保护好生态环境,降低大气污染,让人民大众享受到更多的蓝天和白云。并进一步研究更加有效地利用大气水资源。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空“云彩”的所有权人,一旦“云彩”受到环境废气污染,我保留采用法律手段,依法要求污染空气者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把所得赔偿再用于广泛的环保行动中。
欢迎支持环保的企业家和热心人士加盟到这一行动中来!
北京月球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EO
李捷(李会民)
2006年4月6日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保总局北京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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