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早上,宝宝说要做个菜花炒肉给我吃,于是我上网搜索看看怎么做才好吃。
没想到看到一篇有关菜花炒肉的文章,和大家分享下吧
她认识他的时候14岁.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她没有任何理由地恋上他.她喜欢写日记,从那一天开始,日记变成信,写给他.信里她总说,看见你穿蓝色外套,比蓝天还要晴朗.
她写了四年的信给他.厚厚的紫色笔记本写满一本又一本.他始终不知道.他和学生时代的恋人分手和好,和好分手,悲欢离合的不经意间,她就那样寂寞地长大了.
18岁生日那天,她寄出了那些信.那段时间,他和恋人决裂,日日与酒相对.收到那几个笔记本的晚上,他落泪了.
后来他开始和她交往.
他在她的宿舍里烧菜给她吃.菜花炒肉.油溅到他手背上,她心疼得要命,一边帮他涂药一边哭:都说感情付出不一定有回报,都是假的都是假的.
他对她是有感情的.那么青春无邪的面孔和心灵.在他面前小心翼翼收敛起所的缺点和任性.然而能培养的始终是感情,他对她始终是无法有"恋爱"的感觉.他的前女友来找他,她明明知道那是谁,只是悄悄在房间里等.他回来的时候看见桌上有张字条:你出去了那么久,外面那么冷,怎么不记得穿外套?
他和女友恢复来往的时候,刻意隐瞒着她.她其实并不是一个好涵养的女子.只是太爱了太在乎了,她甚至害怕自己一个坏脸色会让自己几年来的努力全部泡汤.但是没有用,他还是开始不接她的电话,不再见她.
于是她选择了去外地实习.临走的前一个晚上是中秋节.他陪她吃路边摊.她喝了很多酒.然后语无伦次地诉说这些年自己对他的爱.她说我给你半年的时间,半年之后我回来,是生是死都只要你一句话了.
五个月之后她在异乡得到消息.他结婚了.新娘不是那个让他欲罢不能的初恋.他娶了一个认识三个月的同事.
她没有再回故乡.几年过去,她在当地的电视台小有名气.身边来了又去很多人.她经常推掉所有的应酬回家自己煮饭.菜花炒肉.
世事就是这样,他爱那个初恋的女子,为了她四年里两个城市来回颠簸.她爱他,为他写了四年的信,最后弄得只剩下半条命狼狈逃离.而他,到底是娶了个不相干的人.就如那句歌词: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十年和四年,其实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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