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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政府怎样处理考试作弊案

(2008-01-20 2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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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清代,科举考试是众多读书人跻身仕途的晋身之阶。清朝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参加各级考试的学子数以万计,但是录取的比例非常低。这样的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竞争自然激烈。

                   晚清政府怎样处理考试作弊案

                   (宋朝人画的《科举考试图》)

   每届三年一次的乡试、会试之期,清朝皇帝都要选派德高望重、学问优长的官员充任主考官。科考前,朝廷上下均很关注主考官是哪位大人。倒不是这些人都存有走门径、托关系的舞弊想法,而是因为主考官的职差太引人注目了。凡本次考试取中者,皆为其门生,从此即具有了师生之谊。新中式的举人、进士等,以后多可进入官场,成为主考官的亲信、亲密之人。因此,主考官既可博延揽人才之美名,又可得广收门生之实利。这就是出任科举考试主考官往往“门生故吏满天下”的原因,也是各位权高位尊的清廷大吏皆以派放主考官为喜、为幸的原因。

  咸丰八年(1858)为顺天府乡试之年。此次顺天府乡试的主考官是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柏葰,同考官是翰林院编修蒲安,副考官是户部尚书朱凤标、左都御史程庭桂等。但是,这些考官们不但未能因此高兴起来,反而引来杀身横祸。

  顺天府乡试的地点在顺天府贡院,地处内城的东南角。贡院大门前立有“天开文运”的牌坊,大门之内有龙门及至公堂等。至公堂正中悬有“旁求俊”御匾,两边是明代的大学士杨士奇题写的楹联:“号列东西,两道文光齐射斗;帘分内外,一毫关节不通风。”所谓“一毫关节不通风”,是说在科考过程中各种防范措施严密,不会发生一丝一毫的舞弊行为。但在此次顺天府乡试过程中,即发生了顺天府尹梁同新与提调顺天府丞蒋达因彼此不和而互相攻诘的事情,后来,这两人分别遭到革职和降调的处分,这似乎是一种不祥之兆。

晚清政府怎样处理考试作弊案

(这是清代科举考试准考证《院试卷结票》(左)和补考证(右)。)

    乡试发榜了,参加科举的士子争相观榜。他们发现,镶白旗满洲附生平龄中了此次乡试的第七名举人,使众多文人士子们颇为不服。平龄何许人也?当时有不少人识得这位满族的大爷。其人平时很少读书作赋,而是经常与一些游手好闲之人相聚唱戏,是一位有名的戏剧“票友”,还曾在戏院登台演过戏。因此,乡试发榜以后,在朝野上下引起轩然大波,士人民人一片哗然,皆谓“戏子亦中高魁矣”。

当此之时,咸丰皇帝却又颁发了一道圣旨,特别表彰主持此次乡试有功的柏葰,给他官升一级,从从一品官员提升为正一品,并且去掉“协办大学士”的“协办”两字,升为真正的大学士。清代的官品共分为九品,九品里面每一档又分成正从两级,正一品是最高品级。而按照当时官场的习俗,军机大臣兼大学士视为真宰相。柏葰本就是军机大臣,又经过这次乡试得到褒奖和提拔,他获得了最高的官品和职位,说位极人臣也不为过。

  清廷在科举考试中,承袭宋明以来“糊名易书”的防弊办法。这一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环节和一个规定。三个环节是:

  一、考试结束时,文人士子的试卷经内收掌官(考场内的收卷官)收取后,统一交给弥封官;弥封官在监临官的监督之下,将试卷中有关士子本人的姓名、籍贯、年龄等一切相关内容,经折叠反转后以空白之纸覆盖弥封,然后在骑缝处加弥封官关防和监临官关防(关防,即为清廷的一种印信,呈长方形,用紫蓝色印水。清政府各部堂官或各地方官的印信,为正方形,用朱红色印水)。

二、弥封后的试卷统一交给誊录官,由其分交各位誊录生将试卷如实誊写一遍。考生的原始试卷因用黑墨书写,故称墨卷;而由誊录生统一抄写之卷则用红笔,故称朱卷。誊写完毕,再由对读官交各位对读生负责校对誊录是否正确无误。如确系无误,则由对读官加盖关防后,转交外收掌官(考场外的收卷官)。

  三、外收掌官将试卷转交阅卷官,才开始阅卷、评卷、弃取等其他环节。

  一个规定是,考试、评卷之时,内外监试、提调、受卷、誊录、对读、弥封、外收掌等官,笔用紫色;同考官、内收掌官等笔用蓝色;誊录生笔用朱色;对读官、对读生笔用赭黄色;而主考官因是阅看朱卷,故而可用黑色笔。

   这一“糊名易书”之法,显然是意在避免防范考试过程中,考生、考官可能发生的种种作弊舞弊行为。  

    晚清政府怎样处理考试作弊案

          (清代考生参加科举考试作弊用的“夹带”。)

    此次顺天府考试发榜后,御史孟传金上奏揭发说:“中式举人平龄朱(卷与)墨(卷)不符,物议沸腾,请特行复试。”

  咸丰帝登极之初,本欲对腐败的吏治官风进行大力整饬,且科举考试又是关系清廷后备官员基本素质的“抡才大典”,因此看到这一奏折后,即谕令载垣、端华、全庆等人认真查办。

  经查,此次科举考试黑幕惊人。不但平龄本人墨卷中有七处错误,同考官邹石麟在其朱卷中代替他改正过来,而且又查出有问题的试卷五十份。这还基本上属于科举考试中评卷、阅卷等具体的技术层面的问题。但是,更为严重的是查出了主考官、同考官受贿舞弊之事。其中最为严重的是广东肇庆人罗鸿绎,托请同乡兵部主事李鹤龄,向同考官翰林院编修蒲安递“条子”,与考试官约定,其考试时的第一篇文章最后用“也夫”二字结尾;第二篇用“而已矣”三字结尾;第三篇用“岂不惜哉”四字结尾;诗则用“帝泽”结尾。这就使原来的“糊名易书”之法失去了防弊作用。

  评阅各卷时,身为主考官的柏葰本欲将罗鸿绎的试卷撤下淘汰,但同考官蒲安嘱托柏葰的家人靳祥,劝说柏葰千万不要将罗鸿绎的试卷撤下。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柏葰遂听从了靳祥的劝说,将一名叫李成忠的试卷撤下,取中了罗鸿绎。

  发榜后,罗鸿绎向李鹤龄赠送500两白银;又分别向蒲安和柏葰赠送了“贽敬银”和“门包”不等。此外还有副考官程庭桂父子收受关节条子纳贿之事。

  此事内幕披露之后,清臣肃顺建议对柏葰处以极刑。他对咸丰帝说:柏葰身为一品大员,竟“听受嘱托”,取中行贿士子罗鸿绎,请拟斩立决。

  咸丰帝对此案极为重视,特别召见惠亲王绵愉、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及军机大臣、内务府大臣、各部尚书等议处此事。咸丰帝因柏葰老成宿望,不愿杀他,本打算从宽处理;但出于振刷吏治、励精国治等方面的考虑,最后他还是听从了肃顺的意见。在谕旨中宣布柏葰等人的罪状:“科场为抡才大典”,柏葰身为一品大员,“竟以家人求请,辄即撤换试卷……情虽可原,法难宽宥……柏葰著照王、大臣所拟,即行处斩”。

  在此次科场舞弊案中,另有4人被处死,7人被革职,尚有数十人遭降革处分,共计90余人受到牵连。此案与顺治十四年的顺天、江南乡试案,并称为清代两大科场巨案。

  柏葰被押解菜市口刑场之时,并未产生大限将至的恐惧感。这倒不是因为他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气概,而是清廷的某种特赦惯例,使之心存侥幸,甚至是某种自信。自大清立国以来,凡清廷一品大员被判死刑押到刑场后,往往会有差官骑马送来清帝的特赦令,即所谓的“驾帖”。驾帖一到,即可改死罪为流放、发遣等徒刑。

  柏葰被押赴刑场之时,照例要摘去帽缨,一身罪犯之服,临行前,他也是照例向着皇宫叩头谢恩。他认为自己虽然有罪,但罪不至死。为了整肃科场之弊,咸丰帝必将重治其死罪于前;为了顾念老臣,咸丰帝又必有恩典于后,刀下留人,将自己改为发遣新疆。因此他吩咐儿子说:此次皇上必有格外的恩典,必有宽赦的驾帖下来,你可先回家将一切远途应用之物准备齐全,只等宽赦令一下,立即赶赴新疆。

  柏葰在刑场上耐心地等待着皇上的格外恩典。突然,刑部尚书赵光一路痛哭而至。柏葰见状即知大事不好,难逃此劫。他料此事一定是肃顺从中搞了鬼,悲愤地叹息:“我死不足惜,肃六(肃顺在本家排行老六)他日必同我一样。”

  其实,这不过是柏葰的临终愤恨之语,当时大概没有人,恐怕就连柏葰本人也不会相信这会成为事实。但是,天下居然有这样的巧事,柏葰的诅咒竟然在不到三年后应验了。

  柏葰是自隋唐科举考试以来,唯一一位因科考而被处死的一品大员,兼之其平日的官声不错,因此他被处死后有不少人为其大鸣不平,多认为是肃顺挟嫌报复。时人薛福成即说:就顺天科场舞弊案而言,柏葰“其咎只有失察,予以褫革已觉情罪相当;著军台效力,则重矣”。只是因为肃顺等人,“意在修怨立威,必杀之而后快”,才被枉杀。甚至有人说,当刑部尚书赵光向咸丰帝敬请驾帖之时,咸丰帝颇为犹豫,提笔在手,自言自语地说:柏葰是“罪无可逭,情有可原”,有意为其减刑,但是肃顺却在旁边鼓惑咸丰帝说:“虽说是情有可原,但终究是罪不可逭。”……

 
(文/王开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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