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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

(2007-06-14 23: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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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去壁炉餐厅拿五一节前从俱乐部借走的十四个烟灰缸。
杨子一脸笑容的看着我说,有借条吗。我说没有。俱乐部的烟灰缸是黑色区别于壁炉的白色,另外杨子曾经在俱乐部干了两个月知道俱乐部的东西。
我问他你知不知道这是俱乐部的。他说他知道。但是新来的王经理有新的规定。我去找了经理被告之壁炉量少。暂借。几天后张静来了全面整理俱乐部的物品。我又来到壁炉要烟灰缸。经理同意先拿回五个。留下九个下次一起还。拿走时杨子拿出了一个本让我写一个借条。我拿走属于我的东西还要写借条。是因为我借给他们的时候没有写文字上的东西。
后来几次和壁炉的接处我都记录下来。
今天杨子又来俱乐部找我。约好了和我借钱。我终于逮到他了。原来我也借过钱给他。一般从不写借条的。这次我拿出本来一定让他给我写。
他的借条是这么写的。
今借李洪政三百元整。30天内归还。杨子。
我看了一下准备收起来的时候张静给挡住了。她告诉我这张借条如果在法律上也可以解释为杨子借了我三百元。另没有时间日期。
重新写
今从李洪政处借参百元钱。三十天内归还。杨子。2007.6.14
张静看后指出大写的三写的不正规。应该是叁,又划掉重写。并让杨子在涂改处签字。这才算完成。
我的感觉是小小的借条也一定要严谨。清晰。确认。本来想正规一些。反而是漏洞百出。真是上了一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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