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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时健:59岁现象背后一再地证明着
泰山、黄山、庐山、峨眉山、红塔山。
这是一个孩子眼中的中华五大名山。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红塔山的确堪称一座宝山:
1979年,玉溪卷烟厂固定资产1065.65万元,生产设备全部是三四十年代的水平,是云南省数千家默默无闻的小烟厂之一。但到了90年代初,玉溪卷烟厂年创造的利税相当于400多个农业县的财政收入总和,达200亿元以上,稳坐中国烟草业第一把交椅,并跃升为世界第五大烟草企业;而在1997年“红塔山”的无形资产已经达到了353亿元,在中国位居榜首。某中央领导在视察玉溪卷烟厂时说:“这不是卷烟厂,这简直就是印钞厂。”
而把这家小烟厂变成印抄厂的人就是褚时健。有些人称他为老板,有些人则叫他老爷子。在后来一些年里,他既是烟厂厂长,又是专卖局局长,还是烟草公司经理。在玉溪卷烟厂里他有着说一不二的权威。褚时健带领玉溪走过的路是一步步冲破体制和观念障碍,走向前进的路,也是一条要承担巨大风险和压力,需要真正企业家精神的路。但与之不相称的是,企业平均每天给国家创造14万元利税,但褚时健自己只拿到1元钱的回报。而这种巨大落差可能也就成为他后来“功败垂成”的动因。
1990年,褚时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中国企业家和外国企业家有很大的区别,我们要将自己的利益放在后面,他们则首先把自己的利益放在前头。”他说:“上级规定企业厂长可拿工人奖励的1~3倍,但实际上,我们厂的领导层一直只拿工人奖励的平均数。就我个人而言,十年前的工资是92元,奖金是当时全厂最高的6元,再加上其他的总共月收入才110元。十年后的今天,厂子搞好了,我现在月收入有480多元,加上一些奖项,总共可达到1000元。”而到了1997年8月,褚时健对预审人员说的一番话是相当实在的。“1995年7月份,新的总裁要来接任我,但没有明确谁来接替。我想,新总裁接任之后,我就得把签字权交出去了。我也辛苦了一辈子,不能就这样交签字权,我得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不能白苦。所以我决定私分了300多万美元,还对身边的人说,够了!这辈子都吃不完了。”终于,1999年1月,云南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有人把褚时健心态称为“59岁现象”,警示人们要“保住晚节”。
但导致这一现象的根源是什么?是我们的企业家道德水准江河日下吗?防止这一现象的办法又是什么?是党性原则,还是荣誉和奖励?在高度市场化的今天,没有足够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怎么能够光指望企业家终日在经济大潮中而“不食人间烟火”呢?
褚时健的辩护律师马军曾算过这样一笔账:他当了17年厂长,红塔创造利税800亿元,褚17年收入约80万元,企业每创造1亿元,自己收入1000元;如果加上“红塔山”品牌352亿元,收入比例更降至649元。马军长叹道:“为民族工业做出如此巨大贡献的国企领导,一年收入竟不如歌星登台唱一首歌!”
诚然,褚时健不该以那样的方式去获得这笔本该属于他的收入,但问题是制度有没有提供一种合理合法的方式让他获得本该属于他的价值回报呢?
一位研究员说:“中国有一些国企搞得不好,而在搞得好的20%企业中却有相当多的企业家结局不好。”的确,褚时健之后那么多“功臣厂长”相继落马。原因何在?出路何在?恐怕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温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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