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浅谈旧时婚俗中的收继婚

(2010-11-01 17:24:10)
标签:

旧时婚俗

收继婚

杂谈

分类: 本人原创
    前一段时间看了很多清穿的小说,其中尤以《独步天下》令我感触颇深。这本书不止是在刻画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同时也把那个时代的历史背景极尽完整地展现在读者的眼前。在读小说的同时,我也在查询相关的史料,了解一些清初的历史和民俗。而对于其中的婚俗,尤其是收继婚,我实在不敢恭维,只觉其很混乱、也很无奈。《礼记》“昬义”有言:“昬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在古代众多婚俗中,收继婚是一种很特殊的婚俗,是原始社会群婚的残余形式。

    原始社会部落之间多发生战争,妇女也被当作财产肆意掠夺。在这其中妇女没有自由可言,如果她的男人死去,她就会被转让给部落的其它男子。随着公有制解体,私有制产生,其转让范围也随之缩小,最后只在家族之中转让。转让以血缘远近为顺序,血缘最近者优先收继,但严禁收继其生母。《三国志·魏书·乌桓传》载:“父兄死,妻后母执嫂;若无执嫂者,则己子以亲之次妻伯叔焉,死则归其故夫。”在春秋时期收继婚曾经盛行一时,战国时期以后这种婚俗便走向了衰落,但在边疆牧业社会中,这种婚俗仍伴随奴隶制度经久不衰。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收继婚也很盛行。鄂仑春族、达斡尔族和鄂温克族在解放以前也曾有“兄死弟收、弟死兄纳”的情况,更有甚者连父子、叔侄间都是可以继婚的。

    《独步天下》背景中的女真部落就是一个奴隶制的社会,这种混乱的婚姻关系在当时的女真风俗中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努尔哈赤的继妃衮代原是戚准的妻子。戚准是努尔哈赤三伯祖索长阿的孙子,算来与努尔哈赤也是堂兄弟。后戚准去世,努尔哈赤的原配佟佳氏也已病故,衮代便改嫁给了努尔哈赤。而且努尔哈赤曾言明在其死后次子代善可以收继当时的大福晋阿巴亥。由此不难看出收继在当时被认为是合情合理的。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在记载女真这一婚俗时说:“父死则妻其母,兄死则妻其嫂,叔伯死则侄亦如之,故无论贵贱,人有数妻。”这正是收继婚的最好描述。

    需要注意的是收继婚与“私通”的区别:一是收继婚仅限于儿子与庶母,侄儿与婶母,弟与寡嫂等关系之间的婚配关系;而“私通”则是超出这个范围的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二是收继婚一般生育子女,子女享有合法社会地位,可以做侯国世子或嫡妻;而《左传》中并没有记载关于“私通”者子女出生后受歧视被遗弃的事件。三是收继婚在当时是合法婚配,不会产生直接恶果;而“私通”是绝对非法的,因其有损丈夫利益,故易造成家族内部矛盾。收继婚可以说是一种财产继承转移的变异形式,它维护了原有的家族系统,阻止了人员的外流,使家庭保有和睦的关系。这也是收继婚得以盛行的重要原因所在。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女子的地位卑微,收继过程中往往不以妇女的意愿为转移,而强制进行收继。因为在这里妇女被看做是财产,而非是一个有思想的人。既然是财产就不容许其外流。从中可以窥见妇女的地位有多么不堪。妇女就像是物品的赠与一样,没有主权。虽然,收继婚可以维护家族的利益,但它与古代提倡的“从一而终”、“一女不事二夫”相违背,所以有人认为这是一种乱伦的行为,此种婚俗不能为多数人所接受。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