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周六给06编导第一次上纪录片课。在讲了基本的定义和概念之后,给学生放了一部时下流行的所谓“伪纪录片”《总统之死》。目的在于,讲了若干点什么是纪录片之后,让学生鉴别一下,什么不是纪录片。
伊文思说过:当代纪录片的趋势是,故事片向纪录片靠拢,纪录片向故事片靠拢。于是,故事片与纪录片界限的日益模糊,成为当代电影的一大特征。
贾樟柯、张艺谋的写实风格电影(《小武》、《三峡好人》及最新的《24城记》,《秋菊打官司》、《一个都不能少》),阿巴斯为代表的伊朗电影,都标志着纪录主义在剧情电影中的胜利。另外一些纪录片的导演,如迈克·摩尔和埃罗尔·莫里斯却高张着虚构的大旗,不遗余力地为电影注入娱乐性,摩尔几乎把所有可能的娱乐元素都添加在他的电影中,这种玩转纪录电影的作法使得许多传统的纪录片人大为光火。莫里斯则是精雕细刻,一心把纪录片打造成敢与好莱坞大片抗衡的大片。
《总统之死》由英国电视四台出品,导演是布里埃尔·兰格。关于“伪纪录片”,没有能找到明确的定义,我觉得有两种情况:一是确有其事发生,但是运用了诸如搬演、再现和虚构等若干剧情片创作手法。如另一部英国的“伪纪录片”《冰峰168小时》,纪录的是两名遇险的登山者如何被营救的故事。影片在利用了当事人的大量的采访的同时,还用演员表演了外景的动作场面。这属于接近纪录片的一种,因为他是以事实为依据。二是纯属虚构。比如《女巫布莱尔》,虽然运用了许多纪录片的镜头语言,但整个故事和事件的基础是建立在臆测的基础上,应属于剧情片的范畴。
《总统之死》是一次更大胆的对观众的“公然欺骗”。编导通过对一场虚构的政治谋杀事件的调查,从中拷问“911”之后的美国政策和美国式民主。看上去像一部“犯罪调查”新闻,编导跟踪了调查“布什遇刺事件”的波折,揭示出这个事件的背景:伊拉克战争的继续、“爱国者行动”的扩大化,联邦政府获得了更大的监视公民的权力,以及其他在“9·11”事件后发生的种种事情。
虽然观众知道影片故事的前提纯属造假,但由于影片运用外景采访(包括对FBI特工、白宫顾问、记者、反战人士、疑犯和其家属的访问)、新闻记者招待会、媒体报道、新闻资料镜头等大量的新闻摄影手法,营造出一种强烈的真实感,使得观众几乎信以为真。编导实际上通过这种近乎恶搞的手法表达他对国际时局的严肃看法。不过,这种极端的手法已超出了纪录片宽容的底线。
真实性永远是纪录片的第一要义,是纪录片的生命,也是纪录片人的基本的职业操守。虽然,人们对真实的认定并不一致,真实只是相对的真实。但是真正的纪录片永远应该是在事实发生的基础上的。先有事实,才有纪录,这是基本的原则。“伪纪录片”
或者说“伪纪录片”的“伪”是纪录片的天敌。
必须再一次严正声明——“伪纪录片”应是剧情片的一种特定样式,从本质上讲绝不是纪录片,更不是纪录电影的发展方向。“伪纪录片”在张扬了娱乐性的同时,却打着纪录片的旗号混淆视听。其最恶劣的后果是破坏了人们对纪录片真实性的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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