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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央歌儿

(2006-01-26 05: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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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女作家央歌儿

    央歌儿嘴馋,是个好吃的主。我这样说,并没有冤枉她。认识后,她也向我坦白过,她从小就这样,要是想吃某种东西了,她得要挖空心思弄来吃了,心里才像放下了一块石头,否则干什么都没心思。我笑话过她,说过去好理解,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她颇受委屈似的,说改不了啦,就是馋嘛,没办法啊。
    其实,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光子做东的饭局上。当时光子给我电话,让我从蛇口赶去龙华镇,去一家火锅店里吃狗肉,顺便也认识几个美女。我赶到的时候,已经有点晚了,食物已经被收拾大半。我落座后,光子就站起来,向我介绍在座的各位。其中就有央歌儿。早前我就知道她,写小说的,有中篇小说《来的都是客》被选刊选用。没想到在这里不经意就遇上了。当时我给了她名片,却没有收到她的名片。后来才知道,她没有印名片,也没这习惯,是个自由作家嘛。当时我也饿了,只埋头吃,她说得也不多,也在吃。我听他们说,说了些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她的口音,是北方的,她剪个短发,带一副眼镜,挺知识分子的摸样。
    后来我发现,她的馋劲也表现在小说的写作上,她写得很勤奋,对小说有种馋劲。那次饭局后不久,我突然接她的电话,说想找我问点事。我们才见了一次,没事我是不会主动找人的。没想到她找上了,说明我们还有点缘分吧。当时她完成了长篇《来的都是客》,正为出版的事烦恼,她说想听听我的意见。有意思极了,我在电话里听她说话,知道她是个比我更性急的人。不过这很好,她北方人的爽直,使我感到交流没有障碍。
    我谈了我的看法,建议她多投几个出版社。她那部长篇《来的都是客》也真是够遭罪的,从投稿到出版,整个过程都不顺利,挺好的一部作品,受到的待遇差,印数也不高,连书的作者名字都搞错了,变成了“央歌”,后来连支付稿酬也弄错了钱数。为了这本书,她是受够了折磨,可没少生气,甚至和编辑干起来,气得哭了几次,还说准备改行做生意,不再写小说了。我在电话里听她急哭了,也只能安慰她,我说抱歉啊,我又不在身边,朋友们也不在身边,否则可以送上擦眼泪的纸巾嘛。她是个急性子,想到的事,非得马上去办了,有了个结果,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心里才会踏实。
    为那部长篇斗争了好久,让她稍感到欣慰的,是其影视版权今年初被一家影视公司买走了。她告诉我这消息的时候,我就逗她,怎么样,美女作家,还要抛弃文学去做生意吗。她就咯咯地笑了,狡辩说,哎呀,看来是文学不肯抛弃我嘛。她还警告我,不许叫她美女作家,她说自己讨厌这个称呼。她说现在的美女作家,写的作品大多不敢恭维。再说,她说,我都这把年纪了。我故意逮住她的后半句话,和她开玩笑说,哈哈,原来是年龄问题啊。其实,我说,你正处于女人最有魅力的年龄,你有气质的嘛。她听了嘻嘻的笑。我也笑了,说击中要害了吧。她回击我说,你少贫嘴吧,我这把年纪,对别人的拉拢腐蚀都是有一定的抵抗力的。说完,她就哈哈大笑起来。她是个容易开心,也容易伤心的人。
    其实写小说对她来说,也就近两年才开始的,她说以前在大学写过一篇,投出去没消息,大受打击之后就没再写了,一直安心地做一名中学语文老师。一晃就许多年过去了。1999年从哈尔滨移居深圳后,在家里呆了一段时间,没出去工作,心情挺郁闷的,看看刊物上的东西打发时间,但刊物上的作品不尽满意,她觉得自己可以写出更好的来,就尝试写点东西来解闷,没想到出手不凡,其中篇小说《来的都是客》一经发表,就被《小说选刊》等选刊看上了,这在最近几年的深圳文坛是少有的。我认识她后,公开对她说,我现在把你列为我的竞争对手。的确,我心目中的对手,在深圳我只挑选她。她的小说《纹身》、《半颗牙》、《流水飞红》等,写得都有一股狠劲,写女人的情感,她写出了一种淋漓尽致的疼痛感,要是单从作品看,肯定会说是个男作家写的。这就如同她鲜明的个性一样,爱憎分明,和她交往,不会让人有和稀泥的感觉,都是快刀斩乱麻的痛快劲。
    和央歌儿打交道是愉快的,我们的交流,通常在电话里多。她要是来电话了,一是有喜讯,二是写了个好东西,三是写得无聊了。她会在电话里哇哇地说个痛快,然后说,那,你去写东西吧。有时某个朋友提议说,出来聚聚吃喝一顿吧。以前她会热烈响应的,我和她出去吃饭,总是她负责找地方,对找饭馆,她倒是很有耐心的,有时要跟着她走好几条街道,才找到她心目中的饭馆,坐下来后,点菜的工作也是交给她完成,因为她好吃在行嘛。现在呢,一说弄个饭局,她就说,好像也没什么意思啊,熟人在电话里一聊就得了。她变得比以前深居简出多了,就窝在家里,看看影碟,一度她还迷上了韩国电视剧,和我说起来就滔滔不绝。当然,看书和写作是她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
    偶尔我们还是会聚会吃喝一顿的,她照样吃得来劲,吃得专心至致。我就警告她说,你也该注意一下了,不要光顾吃喝,也得锻炼一下了。比如说,找我打个羽毛球什么的。因为她的身体算是丰腴的,我常常赞美她有韵味,但再吃就是另一副摸样了。她却狡辩说,也许是早年做导游,走路多伤了,都不爱动了。
    每次聚会,聊好了,吃好了,我们就会各自回家。在这之前和之后,我说的是聚散前后,我们各人都会握个手什么的。这时我们就会惊叹,哎呀,央歌儿是手好柔软呀,握上去,真像十八岁姑娘的手。她倒很认真地说,还真的,我的手是好嘛。其实,她的手倒真是好,握上去是柔弱无骨的感觉。这样的手,当然适合在家里写作了。我们听她说得这么认真,就忍不住轰笑起来,说那得约个时间再聚一聚,握握央歌儿的手,立马回到十八、九岁。
                                                       2004-5-14
女作家央歌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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