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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门联合出手 严禁电信设备出口不正当竞争

(2006-09-07 18:39:27)
分类: 业界·无是无非
  【通信产业网讯】 由商务部制定的《大型成套电信设备出口项目协调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正式颁布实施。商务部同时透露,一个由商务部、外交部等6部门参与的旨在规范电信设备出口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开始组建。
  《细则》要求禁止12种在大型电信设备出口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对国内其他企业已经中标和签约的项目以赠送、低价等手段进行干扰的;以任何形式恶意诋毁国内其他企业;以不正当手段猎挖国内其他企业员工;在申报登记或投(议)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不遵守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等。
  《细则》明确要求,今后参加大型成套电信设备出口项目的企业必须向机电商会申报项目。商务部称,对于违反《细则》规定的企业,商务部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被处以暂停项目参与资格、在政府双边机制内不给予推动和支持、不给予政府援外优惠贷款或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支持等处罚。
  《细则》规定,大型电信设备出口是指合同金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电信设备出口项目,以及合同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使用我国出口信贷、政府援外优惠贷款或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及出口信用保险的电信设备出口项目。
  目前,一个由商务部、外交部、信息产业部、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6个相关部门参与的“大型成套电信设备出口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开始组建。该部门将主要负责制订规范大型成套电信设备出口市场秩序的整体战略,协调解决大型成套电信设备出口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开展相关工作。 (理子)

文章引用自:http://www.ccidcom.com/Policy/Trends/200609/14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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