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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部分游泳馆互相串通涨价

(2008-11-25 20:23:59)
标签:

游泳馆

市场行为

城建

前台经理

石明国

沈阳

杂谈

沈阳部分游泳馆互相串通涨价      几天时间,沈阳多家大型游泳馆突然价格暴涨。有读者向本报举报,部分游泳馆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记者调查时,有的游泳馆选择回避和沉默,有的则解释游泳馆涨价是在正常的成本支出核算基础上进行的。 

  个别游泳馆涨价近一倍 
  过去,沈阳市游泳馆的年卡是999元,半个月前,年卡价格猛增到1880元。城建游泳馆现在的年卡价格为1380元,该游泳馆介绍,涨价近70%。金海岸游泳馆目前年卡价格为1500元,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介绍,过几天可能涨价,涨多少不清楚。 
  另外,消费者称,沈铁游泳馆、东大游泳馆等票价也有相应涨幅。 
  多位读者向本报举报此事,他们表示,这样行为明显有串通嫌疑,还有的读者自称得到内部消息,“他们商量好的。 ” 

  游泳馆称涨价是因支出增加 
  对于消费者怀疑游泳馆之间串通的问题,城建游泳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全市统一调整的。不过,随后城建游泳馆前台经理石明国在电话中解释,沈阳市各个游泳馆并“没有坐在一起协商过”。 
  石明国介绍,城建游泳馆一直在低价运行,今年煤炭采暖费涨价,人力资源涨价,游泳馆不涨价实在经营不下去了。 
  石明国还介绍,以前沈阳有108家游泳馆,现在剩下也就40家左右。“我们也是看别人先涨价,我们才涨的。 ”石明国说。 

  物价局表示涨价属市场行为
  针对此事,沈阳市物价局行政审批办称游泳馆涨价属于市场行为,不归政府管,应由市场调节。
  沈阳市裕隆律师事务所吴文来律师认为,是否存在串通行为,很难认定。
   不过,读者张巍巍列出了操纵市场价格违反的法律:《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 法权益”。国家发改委《制止价格垄断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的行 为。 

  (记者 赵永平) 
  各方观点对碰 
  市民 同时价格暴涨,肯定是串通好的,市民很难接受。游泳馆 支出增多导致涨价,并非串通,实乃无奈之举物价局 游泳馆涨价是市场行为律师 是否串通,难认定,需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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