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作品的评价标准
(2008-10-11 00: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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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色影无忌”网站的创立者说过这样的话,大意是他观赏一张照片,首先会看离眼睛二、三十厘米距离上的照片有没有明显的颗粒,照片中人物的头发有没有明显的发松、黏结等情形,并以此来作为这张照片的质量依据。我想这里的依据一定是照片制作质量的依据,并不是判断照片内容的依据。
从摄影艺术上来说,不同的艺术观点会对摄影作品产生不同的评判标准。比如说纪实摄影特别关注内容的真实性,其他方面则大都是次要的;而画意摄影主要追求的是画面的美,对内容本身可以缺少关注,只要表现良好、制作精美、能取得美好的视觉感受就认为是好作品。摄影的门类五花八门,各个类别都有自己的评判标准,那怎样才可以概括摄影作品的评价标准呢?
德国摄影家恩斯特.韦伯提出了评价摄影作品的三个方面:
一是传递信息的照片,如新闻摄影、报道摄影、纪实摄影,也包括一些生活照片。这些照片应该具有让人们感兴趣的内容,所以对照片的信息含量有一定的要求。另外对照片的表现形式也有一些要求,既要具有新颖性,又不能新颖到让人不理解不接受的地步。
二是审美性质的照片,主要是一些沙龙作品、画意摄影。这些照片更多表现的是技巧,各种摄影技巧运用越多,运用越巧妙,越超乎想象却又在情理之中,就越能引起人们的兴趣。
三是以表达感情为主的照片。但凡艺术作品,其中或多或少都倾注了艺术家的情感,摄影作品也一样。这些照片应该强烈地表达了作者的思想感情,无论是纪实还是画意。
从以上三个方面的表现,再加上照片是否制作精良这一点,我想是评判一张照片比较全面的思考方式。当然,好作品往往都交织着几个方面,一张既有吸引人的内容,又有画般美丽的画面,还蕴涵着强烈的思想情感而制作精良的照片,是我们每个喜欢摄影的人都不懈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