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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管理办法》遭遇无情嘲弄

(2007-10-23 19: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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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管理

    今年1日1日,经修改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当时,某些媒体曾天真地认为,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很强,医疗广告是否违法违规,对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一目了然,同时罚则明确,医疗广告市场的乱象一定可以迎刃而解。

    然而,一年时间快过去了,笔者通过细心观察,发现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医疗广告无处不在,反而变本加厉。报纸上、电视上,这些违规广告口若悬河有恃无恐。让我们先来看看报纸。

    北京是报业竞争激烈的地方,最为活跃的媒体主要有五六家都市报,如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京华时报等。正是在这些报纸上,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要求相悖的广告层出不穷,大有谁奈我何的气势。京华时报是其中的集大成者。

    说来似乎难以让人置信,从今年1月1日以来,几乎每一天的京华时报上都出现违规医疗广告,有的广告在几个月内反复出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非常明确地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六)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第七条同时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然而,京华时报的一大发明就是在某医疗机构看似合法合规的广告旁边,又以同样面积刊登大段文字,对某一种病症及诊治方法进行介绍,而这正是《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格禁止的。似乎可以说这是广告的创意者在打擦边球,其实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地地道道的违规广告。如10月6日,北京京仁医院的广告只占了一小块地方,但“新法不开刀可治,颈椎病,腰间盘突出”标题下的对颈椎病及“前沿技术推介——针法闭合术”作了详细的介绍。这样的广告每天的版面上都有,并且不止一处!初略估计,京华时报一年刊发的这类违规广告不下千条!收取的广告费不下千万元!

    可怕的是,这样明目张胆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平面广告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可以看到。今年我出差去过成都、遂宁、南京、无锡、青岛和银川等地,每每在这些地方的报纸上,都能看到各种各样的违规医疗广告。深圳商报8月9日刊发深圳阳光医院的一则广告,面积达半版,标题醒目:《三大权威种植技术,轻松‘种’出一口美牙》,文中全是对如何种牙的介绍,还配发大夫的照片,而用医生的名义做广告这是《广告法》所不允许的……上述这些做法,是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最无情的挑衅与嘲弄。

    如此扎眼的违规医疗广告,如此的层出不穷,难道各地工商局发现不了吗?官方的消息总是说违规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但这种自欺欺人的话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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