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十年前写的稿件,现在看来写得还是比较幼稚,力度上也远远赶不上焦点访谈。不过既然有热心人愿看,就让丑媳妇见公婆吧——
80亩葡萄园、上万棵葡萄树慢慢地枯萎了,什么原因?一方说是缺电所致,一方说是管理不善。为何缺电?村里给剪的。一年多来,发生在浙江省义乌市的这一事件众说纷纭。当事人一方损失惨重,于是走上了诉讼之路----
愤怒的葡萄
不知怎么,一下子想到美国作家斯坦贝克的作品《愤怒的葡萄》,并以它作为本文的题目。只不过在这里真正愤怒的不是美国的葡萄园主,而是浙江省义乌市下骆宅镇下骆宅村天云果园的主人王锦云。
4月中旬,记者在义乌见到这位40多岁的葡萄园女主人时,她一说起葡萄,那愤怒劲儿就别提了:我的葡萄树种得好好的,村里偏偏看不惯,把葡萄园用电给剪掉,给我造成了几十万元的损失!我想不通!
王锦云:村干部断了葡萄园用电
1992年12月,王锦云与其丈夫骆品智与下骆宅村签订了一分土地承包协议。该协议规定,土地承包期15年,面积99亩。该协议第七条规定:“承包期内乙方(王锦云)用电、用水享受甲方(村里)村民同等待遇,甲方负责将电送到乙方承包园内。”自此,王锦云夫妇开始经营起下骆宅葡萄园(后改名天云果园)。
记者在义乌见到王锦云于1997年12月5日向法院递交的一份起诉状。起诉状称:“承包后的前四年,由于骆品智在管理上刚愎自用,一意孤行,致使葡萄严重欠收。为此,夫妻矛盾日深。1996年春,在义乌市法院的主持下,王锦云与骆品智离婚,葡萄园的经营权与债权判给了王锦云。”
“离婚后的王锦云独自经营,葡萄园有了转机。这时,村里的主要干部遂对原告的葡萄园漠不关心,甚至处处刁难、责骂原告……”
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村里的主要干部会对王锦云“处处刁难”呢?按她的说法,是因为自己是一个外乡人,自己的前夫与村里的主要干部关系很好,因为离婚,村干部就“迁怒”于她…….
与此同时,另一个矛盾也激化了。这就是关于电费问题。
按承包合同第七条的规定,“承包期内乙方用电享受甲方村民同等待遇。”村干部说,在王锦云承包前,这片土地由该村的100多户村民耕种。每个村民有0.4亩,每年交农电费5元。以此标准,王锦云的承包地按100亩计算,每年应该交1250元的电费;按80亩计算(种植葡萄的承包地80亩),也应该交1000元。但王锦云没有交。
接下来,悲剧就发生了。
1997年3月15日,本是一个全球性的消费者的节日,但对王锦云来说,却是一个充满悲哀的、难以忘记的日子。这一天,被告以原告不交电费为由,在村党支书骆光日、村委会主任骆光彬的安排下,派电工将通往葡萄园的专用电线剪断了!剪电线对王锦云来说,意味着什么?用她的话来说,“那可惨了。”据她介绍,电线的剪断,对正在“温室育雏”的3500只小鸭造成失温,不久全死掉了,损失达2000多元;6月份饲养的6400只肉鸭,由于葡萄无收入,无钱买饲料,造成3500只死亡,损失达3.5万元。
她说,葡萄园是沙质土壤,全靠挖井抽水灌溉、施肥、防病虫害,一点也离不开电。5-7月是葡萄的重要需水期。由于村里擅自断电,致使整个葡萄园出现严重缺水灌溉的局面。原告方只得一边请求恢复用电,一边积极做好葡萄园的各项管理工作。在技术人员和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葡萄长势比历年都好,但终因得不到水的有效供给而为葡萄的生长留下了隐患。到了7月份,由于高温、干旱,葡萄病害大面积爆发,由于缺水,浇水、施肥不能正常进行,致使整个葡萄园毁于一旦,直接经济损失达45万元人民币!
村干部:断电是因为要进行农用电线路改造
“她说的不是事实!”
“一提起这个女人,我们就生气!”
说这两句话的正是下骆宅村的党支部书记骆光日与村委会主任骆光彬。
4月13日是一个星期天,记者来到下骆宅村,见到了骆光日与骆光彬。骆光日的家是一栋4层高的小楼。在一楼的会客厅里,墙上还挂着义乌市委去年颁发给骆光日的“富民书记”的牌匾。
这位“富民书记”为何对王锦云那么不客气呢?
在骆书记看来,王锦云没有说实话。他承认,的确有停电这回事,但前因后果都不像王说的那样。
书记、村委会主任是这样叙述的:1996年10月,下骆宅村被列为下骆宅镇粮食自给工程建设的试点村。为了建设一个高标准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市财政和镇、村共投资60余万元,对村里的531亩粮田按照“田成方,路成框,渠成网,线成行”的要求进行改造。为此,对原来的农用线路重新布局,共移动农用电线杆85根,架设电缆电线4000余米,花时间近一个月。工程从去年4月初开始实施,全村农用电全部关闭,以服务施工要求,葡萄园也在其中。
显然,断电是事实。但断电的起因与引起的后果村里则说得与王锦云的大相径庭。
据骆光日介绍,在实施线路改造的第一天,王锦云就与村领导联系,说要用电给鸭子保温(当时葡萄刚发芽)。因村里一时没法送电,村领导即与村里的股份企业望星定型有限公司联系送电事宜,并取得同意。第二天,王锦云与望星公司总经理(村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骆卫星联系后,就在厂方的抽水机房接上电源。这样,葡萄园实际停电时间还不到两天,且厂方没向她收过一分钱的电费。
但后来记者试图向王锦云证实这一情况时,她却否认说:我们去望星公司接电,他们不让接,只偷偷用过几次。并且该厂的电压不稳,不能正常供电。
骆主任补充说,王锦云几次私拆电表,并且多年不交电费,其电费一直由村委会从集体资金中垫支,为此村民意见很大。1997年3月因改造农用电停电后,我们根据群众反映,要求王锦云象征性地交500元电费,然后即可给她接上农用电。当时王表示同意,但事后她既没交电费,也没有再次向村干部提出过接电要求。直到7月下旬,葡萄病爆发,那是她自己管理不善的结果,与断电没有什么关系。
双方的观点大相径庭,究竟谁是谁非?
但不管怎么说,王锦云的损失是实实在在的。她早已哭干了眼泪,好几次甚至想到了自杀。但她说,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正的说法。
据悉,省里有关权威部门对于葡萄园的损失近日刚作出鉴定。这一材料补交到法院后,法院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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