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懒惰的人,竟然也跟风开了个博客,万一自己坚持不了杂拌?真怕这个博客生锈。
趁热先动手封个釉。
热爱任何东西都是因为这个客体与这个小我有共鸣之处,我是个睚眦必报的人,关于写东西这个事关宏旨的“大事件”自然也需要“有感觉”。在键盘敲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不断在思考:这个BLOG的远大宏旨剑指何处?
无非是看到东西又想表达些东西。
无非是想在网络上留下自己的痕迹。
无非想做个网络的“键客”。
……
从今天开始,关注了网络上的一些博客,当然大多是名人的。耐着性子看了几个,颇受鼓舞。到不是人家的文字有多么滥,原来他们与我一样有那么多的大忧伤和小狡黠,他们的生活远没有想象中的光鲜,他们也要面对孤独面对闹心。他们会絮叨烦心的工作,他们不停的号召“粉丝”光临自己的BLOG。想到电影《甲方乙方》中那个倒霉的“已经不咳嗽的”
其实每个人都渴望被人重视被人遥望。马斯洛老先生早就说过自然人最高的需求是“自我的实现”,想想分析的实在是尖刻入骨。西方研究的东西就是这样,虽然有些尖刻和偏激,往往更能赤裸裸的表露人性,更深层次感受到的是坦诚可爱与真性情。
其实一直没有追星的爱好,只是因为网络的迅捷,随性点了几个,看了他们的文字,我也有信心,只是我还没沦落为名人(西西,吃不着葡萄呀),没人关心我昨天跟谁吃的饭,没人问我新年有什么愿望。
也好,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