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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喜欢看两个人的博客:有财和大S。很巧,他俩是同行,都在杭州工作,都是媒体从业人员。看着他们的博客,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写的东西怎么这么烂啊,完全不妙笔生花。我觉得他们的博客有种职业水准,只是所反映的思想境界上不了报纸,不然随便摘抄一下就可以印刷出版了。
有财作为一个半职业神棍,还承担着为我们大家有偿算命的重任,以及带着温州人看房的重任,这是我从他博客里总结出来的全部内容,当然,他还能搞到各类演出票。
他总是能把一件很复杂的事情说得很精辟,比如他是这么形容新交法的:“作为一部法律,它能做到让社会各个阶层都不觉得自己受到了保护,相反,开车的骑车的走路的,都觉得另一拨人绑架了法律,合伙在阴谋算计自己……一部好的法律,就是需要有这样的威慑力。”
看到这段话,我不得不拍案叫好,我一直想不好用什么措辞形容新交法中所谓的保护“弱势群体”,现在好了,这段话完全可以作为新交法前言,通俗易懂一针见血。
而大S的博客,内容包罗万象,有时候我看他的博客,可以完全看进去,看到骨子里。我能体会到他文字中的那些痛彻心肺的忧伤、气冲云天的豪爽,虽然这两个特质很少在同一个人身上有所体现,总之,有时候没有半点儿小家子气但是有时候又很小家子气。文字,关键在于文字,笔锋一转,你立刻从非洲热带雨林摔入了冰天雪地的北极。
其实很多人的博客我都爱看,但是看完后让我愤然嫉妒的,只是他们两位。也许他们没有那么好,但他们的文字刚好和我的心脏产生共鸣而以。
董事长的博客我也是爱看的,不过许久没有更新了,每次打开都是原来那篇的感觉很让人绝望,让我每次都在想:他是不是已经死了。不过董事长显然没死,他始终活跃在MSN上,吃着烧烤藏香猪并且对我说:“我下篇博客的腹稿已经打了很多个月了,写出来吓死你。”估计他这个愿望不会实现的,因为在他下篇写出来之前,估计我就已经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