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杂记 |
没有爱的女人,就像没有涂香水就出门。
三个月前的我,流浪在这座奢华的城市,在一个春日的午后,我用最后一张五元钱买了一碗面,上面浮着残败的香菜,因为我没涂口红,吃得很香。然后我去商店的化妆品柜台用各种试用装将自己打扮漂亮,我看到服务员小姐脸上的鄙视,我一直微笑。
那一天我第一次见到程。
我是第二十七个被叫进他办公室的女人,或者在这之前或之后进去的有的可以称之为女孩,但我觉得我是女人。
屋子大得惊人,地中间铺着一块硕大的黑白色相间的虎皮纹地毯,我打量着屋里的一切,最后才看见那个坐在沙发里,吸着烟的男人。
程问我的第一句话是:为什么要这份工作?给我一个理由。
“因为你有这一切,而我身无分文,我想活下去。我需要一个工作。”我一直微笑。
“还有,你们公司这么晚聘人管不管晚饭?”
那次招聘是从下午五点钟开始的,报纸上登的广告词是:你给我一个理由,我给你一份工作。
后来我知道,程是在招聘情人。
那晚程赶走了其它等候的人,带我去吃饭。
我穿衬衫,牛仔裤,布鞋。程带我去一家法国餐馆吃牛排,我喜欢用刀切带着血丝的牛肉,我看到人类把残酷格式化成这种高雅精致的运动。
……
我的生活里从来不缺少女人,只要我想要。我二十五岁的时候就拥有了一切,一个成功的男人所想要的一切,因为我有一个了不起的父亲。他给了我无论是否我想要的东西,他给予我的同时,正是他的需要。
我喜欢用香水的女人,没有爱的女人就像没有涂香水就出门。
琳是我的未婚妻,她从来不用香水,她身上散发着属于好女人的味道,她是不缺少爱的女人,父亲为我选中她是因为她的确优秀,还有足以和我们相提并论的家世。
那一天我第一次见到喏。
她是第二十七个被叫进我办公室的女人,或者在这之前或之后进来的有的可以称之为女孩,但我觉得她是女人。
我坐在沙发上吸烟,望着这个怪异的女人,她在我面前,苍白的像个地狱里的幽灵,我突然觉得她是一个用灵魂和人交流的人,她的肉体并不真实。
我问她的第一句话是:为什么要这份工作?给我一个理由。
“因为你有这一切,而我身无分文,我想活下去。我需要一个工作。”她一直微笑。灵魂最大的悲哀就是它的肉体必须生存,我看得出她不是一个珍惜自己身体的人,她想活下去是为了灵魂。
那次招聘是从下午五点钟开始的,报纸上登的广告词是:你给我一个理由,我给你一份工作。
其实我知道,自己是在招聘情人。
那晚我赶走了其它等候的人,带喏去吃饭。
她穿衬衫,牛仔裤,布鞋。我带喏去一家法国餐馆吃牛排,我喜欢用刀切带着血丝的牛肉,我看到人类把残酷格式化成这种高雅精致的运动。
……
做程的情人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因为他有自己的未婚妻琳,那个决不缺少爱的女人,她的安逸、高雅、优越的感觉是骨子里的,从她的每一粒细胞溢出皮肤。程在有阳光的时候总是陪着琳的,而我只属于他夜晚的生活。夜晚的程是真实的,他像一头被囚困的野兽,在弄痛我的同时也在独自流泪。我是从来不哭的,我是程的依靠,他喜欢这个抱在怀里,苍白的、有着夏奈尔5号香味的、不哭的女人。但,没有爱!
男人的伤口有时是固有的,不能改变的。
……
有时候我觉得或许我是爱程的,因为我记住了他的味道。那像是时常困扰我的一个梦,在每一次呼吸中感觉到它的存在。味道,这种让人想记记不起来,想忘忘却忘不掉的东西。让我觉得痛。
味道会在你心情非常好的时候突然闯进你的细胞,然后你会很心疼的想念那个人。想念那些和味道有关的,关于他的一切,也包括他的女人,那个可以一辈子守着这种味道过日子的女人。
我喜欢买袜子给程,我喜欢看他穿着我买的,各种古怪图样的袜子在屋里走动。我会静静的坐在地毯上,眼光跟随着他的脚步,看着他打开冰箱取啤酒,看着他为自己的烟灰找烟缸,看着他站在落地窗前凝望,看着他穿着我买的袜子想他的女人。
我折服于琳的品味,她送程的每一样东西都雅致的惊人,那些饰品,衣服无论怎样搭配都会觉得完美至极,只有我送程的那些有着奇怪图案的袜子永远格格不入,让人觉得不舒服。
程会在每次离开之前重新换上本来属于他的袜子。或白、或灰、或黑。
……
我不能确信她是爱我的,但是我发现我爱她。
我喜欢有她在的屋子,我喜欢那些有着奇怪图案她买给我的袜子。我喜欢一进屋子就马上换上它,然后不停的在屋里走动,打开冰箱取啤酒,为自己的烟灰找烟缸,站在落窗前凝望,想着这个喜欢为我买袜子的,我爱上的女人是不是爱我。
有时我也会想琳。我折服于琳的品味,她送我的那些饰品,衣服无论怎样搭配都会觉得完美至极。但我只喜欢这些袜子,有着奇怪图案的袜子。
离开这间屋子,我会换上那些真正属于我的袜子,或白,或灰,或黑。我要与父亲去拜见琳的家人,商量下月的婚事。
离开这间屋子,我会换上那些真正属于我的袜子,或白,或灰,或黑。我要与父亲去拜见琳的家人,商量下月的婚事。
程站在我背后,我背对着他整理那些美丽的袜子。我觉得全身没了力气,我对程说。晚上我们去吃牛排,好吗?
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到我第一次让他带我出去吃牛排,之间他从来没陪我走出过这间屋子。
夜风有点凉,我抓着程的手臂,我突然发现我是那么的爱他,这种爱像一把利剑植入胸膛,我只能感觉心底在流血,无法触及伤口。我甚至不能为自己止血。
我在深夜无人的街上抱住程。我想,我必须要从他那里得到些什么。
我对父亲说了,我不要和琳结婚,我爱上了另一个女人。
父亲说,这比梦听上去还要离奇。那是不可能的。
我想跑回到有喏的屋子,告诉她我爱他,为她放弃一切,一起生活。
可我没想到,或许我永远也见不到她了。
屋子是空的,没有一丝她存在过的证据,只有空气中还残留着夏奈尔五号的味道。
难道一切只是一场梦?
……
医生告诉我有了孩子,我便把手放在小腹上发呆,我想像着稚嫩的生命在腹中孕育着的力量,感谢上帝让程留给我与他相似的生命,让爱可以延续的理由,让我可以离开程的勇气。
一个月后,报纸上登了程和琳的婚礼,才子佳人,成为人们赞叹的一段良缘。
八个月后,我生下了一个男孩,我给他起名念程。
……
我找了她整整八年。在结婚后的第一个月里,我夜里喊着她的名字,琳说,如果我找到她就与我离婚。
在女儿七岁的那一年,我放弃了寻找她的念头。我几乎让自己相信一切真的只是一场梦。
那天经过一家餐馆,看到门前站着一个等待的男孩,他脚上穿着一双有着奇怪花纹的袜子。
泪,终于流了下来。
……
这家餐馆是曾经程称吃牛排的地方。
等久了吗?念程。
前一篇:让我优雅的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