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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人道杀身成仁文化 |
中国历史中,充满了一些“杀身成仁”的传奇,诸如“刘安杀妻献主”与“张巡食人守城”,前者是猎户刘安,杀自己的老婆给饥饿的“父母官”刘备吃,令“父母官”感动;后者是安史之乱,乱军困城,唐将张巡坚守睢阳城,城中粮绝,于是张巡带头,杀了自己的妻妾和城中三万多妇孺,给守城将士当“军粮”,事后张巡被追封为义士祭祀……
这些“杀身成仁”的故事,其实都是“杀他人之身成自己之仁”。而这些“杀他人之身成自己之仁”的人,因为“护主护国有功”,常常被赞为“大义之士”。
从未有人追问:一个连妻子都可以当猪杀的人,还有人性可言吗?不是为了保护百姓生命的“护国”究竟有何用?建立在“泯灭人性”基础上的“大义”即“仁”的真实面目又是什么?
关于“仁”,孔子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表述。《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说文》的解释与孔子大同小异,“ 仁,亲也”。根据这两家权威解词,“仁”为“亲爱”之意。如果再具体一点,对“仁”这个象形文字进行拆解,“仁”是指“两个人相互亲近关爱”。这里,有《春初·元命苞》的望文生义:“仁者。情志好生爱人,故立字二人为仁。”而《礼记·经解》给出的拆解是:“上下相亲谓之仁。”
平心而论,“仁道”的出发点并无不妥——即便在现代文明社会,“两个人相互亲近关爱”也是良俗美德。问题不出在“相亲”,而出在“上下”。“仁”中两人,一大一小,有高有低,上下有别。
显然,对于古代中国人来说,熟知的是“仁道”,而非“人道”。 虽然中国自古也有“人道”这个词汇,“人道”一词很早就出现在中国的词汇中,譬如《礼记·丧服小记》云:“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人道之大者也。”然而,这里的“人道”,其实是“仁道”的通假,与“人道”的真实含义相去甚远。
《礼》曰:“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崩,七月而葬,五重八翣,诸侯五月而葬,三重六翣,大夫三月而葬,再重四翣。”
这是孔子的原话,此言体现了他是殉葬制度方面的专家。“八翣”、“六翣”、“四翣”就是指殉葬的妻妾和侍女数目。
杀人献祭和活人殉葬本是古老的野蛮礼数,而孔子携《周礼》把正规化了。
对血淋淋的殉葬,孔子不仅赞美其“礼”,而且竟认为这是“仁道”一部分:“祀帝于郊,敬之至也,宗庙之祭,仁之至也,丧礼,忠之至也,备服器,仁之至也,宾客之用币,义之至也,故君子欲观仁义之道,礼其本也。”
“涌诗三百,不足以一献,一献之礼,不足以大飨,不飨之礼,不足以大旅(旅酬六尸),大旅具矣,不足以飨帝。”
“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这话不是反对殉葬,而是咒骂用俑来陪葬的人:用木头代替活人糊弄死去祖先,是要断子绝孙的!
而受教孔子“仁道”人,最无“自由”“平等”意识可言,百姓是“被训化的奴”,而非“平等的人”。
如此“仁道”,中国封建君主后来心领神会,那是圣人为他们“做稳天子”着想,被此洗脑的人,不会“作乱犯上”。
历史上刘安、张巡之类的所谓“义士”,泯灭人性践行“仁道”,其目的也无非是为君主肝脑涂地、看家护院,其精神本质与大写的“人”相去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