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无法否认《论语》的价值,但我不得不理智地指出:这种“两千年前的价值观”十分有限——
《论语》救不了
我们的“道德危机”
中国的所谓“国学大师”,大都怀有“中学为体”情结,他们很爱从历史的书堆中寻找现代的答案,以致“顶礼膜拜”,所以才有了两千年历史的《论语》的复燃……
我们不该否认《论语》的价值,就像我们不能否认“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一样。但是,我不得不理智地指出——这种“两千年前的价值观”十分有限。
现代全球化世界,一个民族的伟大复兴,决非成于“复古”,而关键成于“现代化”的洗礼。在文化方面,只有经受“现代化”洗礼后、与现代普适价值观不冲突的“传统文化”才有保留的价值。
如果我们要重建本民族的道德文化体系,就不能脱离“现代”二字,也无法忽略一个世界公认的基本事实:现代文明及现代道德文化的主体决非“中学为体”。
目前国人桎梏的“道德危机”,主要是我们并未建立与市场经济同步的新的道德体系,这个危机,两千年前的《论语》是解决不了的。
“见贤思齐”的《论语》主要强调的是“学习榜样”与“自律”,这套道德体系更适用于“道德社会”而非“法治社会”。
无庸置疑,一个道德社会当然是极其重视“榜样”的,五千年的华夏历史就从来不乏“道德榜样”,“道德榜样”的树立从来没有间断过,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他们的影响力却越来越弱。这里暴露的最大问题,是榜样的无常与真实可信性。一些“高大全”榜样简直成了不识人间香火的“神”,最后却很难经受岁月的考验。榜样的效应越来越短,甚至非死不足以立,而人们在现实中却还是见到太多的不如意,这就形成了道德社会的最大怪圈。
一个法治社会则不然。在健全的法治社会中,人们其实是不需学什么的。法治奠定并保障了人文精神与理念。在这种人文精神与理念支撑下,利己与利他并不矛盾,甚至完全可以达到科学而和谐的统一。人们不必轻视自我生命“毫不利己”,人们也不必轻贱他人“损人利己”。法律保障下的政府与社会服务体系不需人们去忙乎“做好事”,因为那是政府与社会机构份内的事。有了这层保障,就不会出现“世风日下”!
在21世纪大势所趋的“法治世界”大家庭里,《论语》不会成为现代人最高精神堡垒,《论语》的“现代能量”十分有限。《论语》的复出,可引发一股引经据典炫文取宠的学风,但恐终归是学术自娱而已。
在国人面临“现代道德危机”之时,《论语》的复出、“新”儒家的布道,实则意味着部分“知道分子”现代思想的消泯和创造精神的枯竭。
孔老夫子若地下有知,会不会对两千年后、那些重新奉他为“教主”的“知道分子”道声:爱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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