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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法律支持-----和“天宇”的官司

(2007-11-16 00:26:57)
标签:

同性/同志

   昨天的天空格外的阴沉,早晨起来的时候还下着小雨,我匆忙的起床赶往东城法院,接收了“马天宇”通过法院递交给我的刑事诉讼---关于我在博客里的几篇对往日爱情的怀念的文章。
   “ 他”在起诉书里说我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为同性恋,毁坏了他在全国青少年心中树立的“阳光少年”形象,玷污了网络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等等,
    也许“他们”真的希望用法律逼着我拿出我们曾经的隐私晒在阳光下----为了天宇不被大众忘记吧,不过在法律面前我是个傻瓜,我希望对法律有所专长的哥哥弟弟们可以站出来在法律面前给我适当的支持,因为我从始至终从来没有编造任何事实,
    本来我以为自己只要以事实说话就够了,所以依然没有把这当回事,结果今天的报纸已经接到了对发发给各大报纸的消息,有些报纸已经报道了这个消息。
   我是一个弱小的小小蚂蚁,而“他”却有大批的人策划包装人员为他鞍前马后----为了他的阳光形象。
    看来我不得不寻求大家的支持了,如果可以,加我的QQ吧:903999621 
 
    曾经的爱还在吗,为了不被称作“犯罪分子”,我就应该把去把曾经目睹了我们爱过的人证物证一一陈列在法庭上了.......
    这难道是我当初那篇为了回味曾经的温暖的爱而付出的代价?
    同志有罪?爱有罪?
   感谢北京,这个包容的城市和包容时代。
   心无疆,爱无界---
   如果我成了那个可怜的犯罪分子,呵呵
  
    大家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已经在青岛的海边了,回到大海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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