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语文书》近日已经连载到第024篇,大约到第030篇以后,便不再全文刊发,以备版权保护和本书的出版工作。敬请各位朋友予以密切关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我的邮箱地址lizhitian@tom.com,我的QQ号码是1049217750,可加我直接讨论之,谢谢!
还是在这篇文章中,还有几个“请”字也很有趣。
(姜氏)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
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臣请除之。
两个句子里用了三个“请”字。第一句中的“请”,很简单,和今天的“请求”是一样的,属于不用带宾语的不及物动词:姜氏太偏爱共叔段了,想立他为国君,便多次向武公请求。第二句里第二个“请”字和它相似,但它由不及物动词转化成为及物动词,请求对方做某件事情:如果不想给,就请求你除掉他(共叔段)。
但第二句里的第一个“请”字就要好好推敲了,因为不能把它理解成“如果想给,我就请求您服侍他(事之:给他做事情)”,这是不合那个时代臣子对国君说话的口气的,臣子请求国君除掉对手可以,请求国君降尊纡贵去服侍别人则不可以。
那么这个“请”字该怎么理解呢,应该理解成“请对方允许自己做某件事情”,即“事之”的动作发出这不是国君庄公,而是公子吕自己:您如果想(把国家)交给大叔的话,那我就请求您允许我(离开您)而去给大叔做事情去了。这是一句表面很委婉而实际很具有警告色彩的话——您既然能允许共叔段这样做,也就请您允许我离开,而且可以告诉您:离开您的人一定会不止我一个,您的臣子部下会全都跑掉的!
所以,在古代,“请”的用法有两种,一种是说话时,请对方做某件事情,另一种是请对方允许自己做某件事情。今天的语言中只保留第一种用法,第二种用法已经消失了,所以如果你向客人说:“请喝茶”,然后端起茶杯自己一饮而尽,相对于古汉语来说你并没有用错,但时过境迁,“请”的这个含义已消失,你再这样做,一定会让客人不高兴的。
《郑伯》一文的后面还有一个“请”字,也是这样用的:
(颖考叔)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颖考叔的故事我们已经知道。他设了个局,给郑庄公送礼,郑庄公就得请他吃饭。吃饭时他把肉菜都挑出来,庄公见了很奇怪,问他怎么回事。他就装模作样地说:“小人我有老母亲,我做的饭菜她都吃遍了,可没有吃过国君您这里的饭菜啊。”接下来就是这个“请”字了,遗,读音是wèi,赠送。那么颖考叔的这句话该怎么理解呢?正确的理解是:
请您允许我把(这些肉菜带走)送给我的母亲。
这样说才合礼数,是臣子对国君说话应把握的分寸。如果按今天的理解,就成了:“请您把(这些肉菜)给我母亲送去吧”,请问,做臣子的敢这样说话吗?
所以,一个字看上去很简单,但古人因为书写需要节约,就往往在一个字里渗进了很深的含义,有个成语说“微言大义”,指的就是这种情况,话很少,但意义很深,很让人反复回味。这种做法还应该说是从孔子那里得到倡导的,他编纂《春秋》,就是言微而义大,被后人称为“春秋笔法”,叫做“一字定褒贬”。而从修辞角度来说,它就是“炼字”,锤炼你写文章说话时的用字,让它既精炼又含义丰富。
古代汉语喜欢使用单音节词,家长在指导孩子时就要注意一些会与现代汉语相混的情况。诸葛亮的《前出师表》,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文中有一句话:“臣本布衣,躬耕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其中的“卑鄙”就是一个易混淆的例子。在现代汉语中,“卑鄙”是个贬义词,含义是人格品位十分低下,那么诸葛亮怎么能称自己人格品位低下,而先帝刘备还恭恭敬敬地跑到南阳来“三顾茅庐”呢?这是不合道理的。如果这样理解就是把古汉语的“卑鄙”与现代汉语的“卑鄙”相混淆了,解决的办法就是把古汉语的“卑鄙”分开理解,卑,是一个词,鄙,又是一个词,各解各的。卑,本义是地势低下,引申为低贱,在社会上身份等级很低,有句诗说“位卑未敢忘忧国”,其中的卑用的就是这个引申义。鄙呢,右半边的偏旁,过去称为“邑”字部首,和地理位置、行政区划有关,鄙,就是小城市或边疆城市的涵义,《郑伯》篇中的“西鄙北鄙”就是指郑国的西部地区和北部地区。诸葛亮连用“卑鄙”,是说自己地位低下,又是靠近边境的小地方的人,目光短浅、知识狭薄,是诸葛亮自己谦虚的话,而不是把自己说得一无是处,刘备再瞎眼也不能重用品格卑鄙的人哪。
推而广之,在帮助孩子阅读古文时,如遇到“所以”、“于是”、“既然”、“其实”、“故事”等等现代汉语中也有的,那就一定要小心,要把它们分开理解成“所·以”、“于·是”、“既·然”、“其·实”、“故·事”。《诗经·摽有梅》中的“其实七兮”、“其实三兮”中的“其实”,含义就是“那些果实”,而不是现代汉语里的“其实怎样怎样”的“其实”。而“故事”也不再是我们听得那些有趣的好听的story,而是指“过去发生过的那件事”而已。
待续:《家长语文书》第0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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